[討論] 關於台中市政府的責任

作者: oaz   2015-04-13 16:30:03
這幾天看了一連串的討論,大概有幾個心得
一、關於「責任」歸屬
看起來很多人都把「責任」混談,詳細點說,大致分
1. 法律責任
2. 行政責任
3. 政治責任
一些人一直證明「台中市政府及林佳龍沒有法律責任」
另一些人一直在說「台中市政府及林佳龍有政治責任」
然後又只用「責任」一辭,然後說「對方在硬拗」
我個人是偏「台中市政府有政治責任」
廢話,在台中市,在你任內,你好意思說你沒責任?
你要說「沒有法律責任」,我可以接受,但不要說「沒有責任」!!!
光一個「督導不周」,就是責任了
「責任」一辭,大家都嘛在講「政治責任」
如果「沒有法律責任就是沒責任」
那「食安問題,馬英九政府有什麼(法律)責任」(是政府要求廠商用黑心油的喔)?
你幹嘛罵政府?
對不起,食安問題我會幫馬英九說話,但不會說「政府沒有責任」!!!
我會說「在民進黨內查都查不到,都沒人罵,馬政府查了很多,卻被罵最兇」
但馬政府有沒有「責任」?有
譬如:「馬政府沒有更找發現食安問題,所以有責任」、
「馬政府無法有效扼止,所以有責任」
你林佳龍好意思說「台中市政府沒有責任喔!」,還真敢講
結果現在要出來說「台中市政府有三項行政疏失了」
二、
一堆人在說「叫你趕工,不是叫你違法施工」
基本上,這道理是對的,邏輯是沒問題
但不代表「在所有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用來卸責的」
(你要用這個來說「沒有法律責任」,是沒問題的
但要用這個來說「沒有政治責任」,誰信?)
如果這可以成立,
那統一企業也可以說:
「我只是要求上游便宜點,沒有叫上游違法添加,所以我也是受害者」
幹嘛一堆人罵一直統一企業?
三、
一堆人在說「1129 後,很多人沒穿褲子」
你們以為「先發制人」說「對手沒穿褲子」,大家就會陷入你們的邏輯?
請回頭看第一、二點,謝謝。
四、
你林佳龍不講還好,一講大家就知道「原來中捷都是台北捷運在努力的」
有功你的,有責別人的喔!?
你的態度如果是「怎樣,台中就有辦法簽了一個這樣的神約」
那我也沒問題啊
我只會說:「等捷運建好後,大家會再把這件事拿出來好好討論嘛!」
五、
一堆人在不爽民進黨的就是這種:
1. 不給錢,中央打壓
2. 有政績,地方英明
3. 有責任,中央十成
代表人物:林佳龍、陳菊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04-13 16:32:00
100分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5-04-13 16:32:00
陳水扁:啊我就是好運當總統啊 你怎麼不說這句話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04-13 16:33:00
幹等等是本尊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13 16:33:00
嘻嘻~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13 16:36:00
五可以提一下共體時艱的苗栗政府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04-13 17:36:00
食安問題主管機關 跟 中捷的主辦機關是誰 法律責任差很多中捷案 台中市府其實不是起造(定作)/承造/監造任何一人工程或勞安有問題 法律責任在上述三人 還真的追不到中市府多是政治責任 或是工地違反交維這種間接責任(胡前市長簽的一手好約)
作者: c123791598   2015-04-13 17:44:00
台肯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5-04-13 21:12:00
寫了一堆還是有人看不懂..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5-04-14 13:20:00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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