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官會怎麼看這件事

作者: masi (專業酸民)   2015-04-13 19:24:41
周玉蔻點名郭台銘捐款3億給柯文哲的對手。
郭台銘告周玉蔻。
柯文哲說他想透過柯建銘的引薦,聯絡郭台銘,但柯建銘告訴他,
郭台銘已經捐給對手3億元,不想換人,要他打消要見郭台銘的念頭。
柯建銘說郭台銘是捐3億給世博館。
那周玉蔻的罪是?
周玉蔻已經向柯文哲查證了,私以為這已經盡到查證的義務了。
反而是捐3億給連勝文這件事,不是從柯文哲這邊出來的,就是從柯建銘這邊出來的。
郭董不去告這兩個人,反而告周玉蔻,這哪招?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4-13 19:27:00
基本上這件事就是柯屁狹怨報復 沒別的了 郭董衰小 連要選擇捐錢給誰都不行
作者: tritonchang (夏天要游泳)   2015-04-13 19:27:00
柯也沒在電視上說是誰,所以?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5-04-13 19:32:00
就沒罪啊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5-04-13 19:36:00
周公開道歉、發發更正啟示不就好了。只是拉不拉的下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4-13 19:37:00
周是不可能公開道歉的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5-04-13 19:56:00
法官:這是民法契約自由誠信原則 不是刑法範疇
作者: toorger   2015-04-13 20:49:00
周玉寇點名的 當然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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