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說林佳龍該負責的進來

作者: Acalanatha (不動明王)   2015-04-13 21:16:56
※ 引述《masi (匈奴未滅,何以家為)》之銘言:
: 市府說只能晚上施工,違反規定提前偷跑的是包商,
: 施工沒弄好把鋼樑弄倒的也是包商,
: 結果中鋼構竟然還有臉打算要開記者會批評林佳龍,
: 這臉皮真是不簡單的厚阿。
事情發生在臺中市 臺中市長不負責 難道要台北市長負責嗎?
出了事情就推三阻四 找出各種各樣自己不必負責 都是別人的錯的證明 這種橋段過去七
年還看不膩嗎?
原來林佳龍根本就是馬英九2.1
認真負責 從不趕工也不會延誤工期的胡志強 輸給馬英九2.1 真是太冤枉了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5-04-13 21:19:00
現在不就是台北市長和中央負責嗎?
作者: c123791598   2015-04-13 21:27:00
欸欸他是馬3
作者: BIGKUKY (回憶...)   2015-04-13 21:49:00
不沾鍋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5-04-13 21:59:00
馬英九2.0
作者: semihumanity (沙漠之狐)   2015-04-14 00:55:00
不沾ln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5-04-14 12:14:00
胡志強才是讓林佳龍不須負責的簽約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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