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才6198元" 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5-04-14 18:23:26
台灣法規絕對有問題
像建蔽率60% 但大家幾乎都違建蓋滿100%
連部分制定法律和執行的人也沒能遵守
那這樣定這麼嚴有意義嗎?
像偽造文書 我敢說八成例行式的報告幾乎都是偽造文書
而且台灣法律喜歡開後門
專門替懂得人服務
今天我覺得要抓就全部抓要放就全部放,法律要鬆綁就鬆綁
不要訂得很嚴罰得很輕又幾乎都沒在執行
大條的不抓抓這個只是顯現檢調和司法的無能
作者: hssz (金佳映~好可愛)   2015-04-14 18:27:00
訂的很嚴,就可以選擇性執法來弄人
作者: season2011   2015-04-14 18:30:00
1F說到重點了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5-04-14 18:32:00
問題點是執行的"人"吧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4-14 18:33:00
yooooo!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4-14 18:35:00
1樓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5-04-14 18:39:00
不但可以選擇執法 還可以選擇法官
作者: l23l23 (喔)   2015-04-14 18:42:00
然後法院又要一下死一下活的 閻王都不知道要不要收
作者: thomaspig (沈豬)   2015-04-14 18:58:00
1F專業XDDD
作者: Edaw (Wade)   2015-04-14 19:10:00
1F真的說到心坎裡 我敢說台灣一半以上的實驗室帳目都是跟上報的有出入 包括支薪的名目也超亂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04-14 19:14:00
一半真的是客氣了 一半以上恐怕以上非常多XDD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4-14 19:23:00
1F講的是setzer嗎?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4-14 19:25:00
1F講的是setzer嗎? XDDD 有道理啊~ 版規11/29後 狂改可想而知 崩慘了 只好桶人出氣阿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5-04-14 19:47:00
我當過一年專任的研究助理,離職之後其實回想到報帳都會怕,還曾經擔心了好幾年,怕哪天因為報帳被起訴(雖然一塊錢都沒進我口袋裡)當時決定離職的部份原因也是一直要那樣報帳我會怕
作者: billy5983298 (billy)   2015-04-14 20:03:00
法律是訂給沒有黨證的 有黨證的想犯法也可以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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