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說溜嘴? 遠雄副總認了「馬趙密會」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05:46
說溜嘴? 遠雄副總認了「馬趙密會」
2015-04-17 11: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媒體公布錄音檔,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表示,總統馬英九、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曾私下喬蛋,談妥免權利金,但李述德(16日)發表聲明稱一切依法照
規定,並無秘密會議;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上節目卻坦承馬、趙兩人確實有在市長室會面
,而且有10幾個人在場,等於直接打臉李述德,黃帝穎律師指馬英九已涉犯圖利罪,呼籲
特偵組「不用等了」。
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坦承馬、趙兩人確實有在市長室會面,黃帝穎律師指馬已涉犯圖利罪
,呼籲特偵組「不用等了」。(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坦承馬、趙兩人確實有在市長室會面,黃帝穎律師指馬已涉犯圖利罪
,呼籲特偵組「不用等了」。(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蔡宗易昨晚在政論節目《新台灣加油》談大巨蛋,說2004年9月20在北市府市長室,馬市
府與遠雄十幾人在會議「討論」,不過蔡強調,政府招標須知寫明權利金是0到1%,遠雄
一開始投標是就提權利金0,當天會面,雙方不是在喬免權利金,而是確認共識,稱所有
程序正常。
黃帝穎律師則說,依申請須知2.7條,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
計收,馬市府卻私底下同意免除權利金,違反行政命令;依據促參法11條,法律有應記載
事項包括權利金,並指出當天沒錄音、沒會議記錄根本是程序異常。
黃表示,馬英九知法犯法私下協商,既然蔡宗易也坦承此事,人證、物證都到齊了,呼籲
特偵組「不用等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89742
馬市長和趙藤雄喬權利金 剛好而已
馬市長:趙董阿 下次的政治獻金記得包大一點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5-04-17 13:07:00
無聊,馬市長才讓遠雄得利幾百而已,阿扁可是貪了幾百兆美元億
作者: SkyF4lL (死蓋 )   2015-04-17 13:07:00
快查!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4-17 13:08:00
護駕護駕
作者: Pinker (Steven Pinker)   2015-04-17 13:08:00
錯,阿扁貪了幾千兆。錢都夠太空中心發展冥王星住人活動了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5-04-17 13:08:00
10幾人 怎叫做密會?
作者: Pinker (Steven Pinker)   2015-04-17 13:09:00
阿扁下台,叭叭!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17 13:09:00
那快去抓呀!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09:00
權利金談判 依法要有會議記錄和錄音的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17 13:10:00
完全看出來哪裡不合規定,這又算哪門子密會!神經病
作者: Pinker (Steven Pinker)   2015-04-17 13:10:00
樓上出現神邏輯,沒紀錄、沒錄音喬事情當然是密會啊!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10:00
而且這不是市長要幹的事
作者: Pinker (Steven Pinker)   2015-04-17 13:11:00
這麼大的案子 跟得標廠商談事情 不用記錄嗎?這樣都還護航得下去?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04-17 13:11:00
看有沒有會議紀錄 沒有紀錄就是秘密會議 建議查清楚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17 13:14:00
蔡宗易李述德有說那是談判會議嗎?哈哈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16:00
李述德有說喔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17 13:16:00
通常溝通建立共識,高球場、聚餐喝酒、洗三溫暖都是好地方難道那都是所謂正式會議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17:00
所以是秘密會議更慘秘密會議談權利金 李述德自己講出來的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17 13:19:00
遠雄提出申請的時候就是零權利金,除非遠雄本來願意給,但是馬趙會面卻拍版可以不用給,不然根本毫無任何爭議這種事情只是潑髒水,浪費別人時間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17 13:21:00
看標題先猜自由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22:00
是不是髒水可以上法院說 要送檢調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17 13:23:00
就趕快送檢調,浪費檢調時間 XDDDDDDDDDDDDDDD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7 13:23:00
XDDD,DDD,DDD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7 13:34:00
在市長室密會XD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4-17 14:09:00
哈哈蛆蛆還在以為密會的定義是看在場人數有沒有這麼沒sense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17 14:10:00
10個人的密會 那就拿出名單來 一個一 個去特偵組好了
作者: dehard (dehard)   2015-04-17 14:26:00
王金平 柯建銘就是 大喬小喬 馬英九就沒關系了xd如果真的這麼清白 怎麼會現在才暴出來 那天有"私下開會"勒而且原本遠雄還自提權利金千分之一呢 一開始李還說至少要1密會完 就變成我們不要主動提 府裡已經談好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沒犯法啦,只是馬英九能力不好而已,談出來的方案爛不意外阿
作者: sleepy (nanokeytall)   2015-04-17 14:42:00
頂多算馬英九不夠細心,這哪有犯法!!!???而且郝龍斌也說了,他有好幾次想擋,結果被阿扁害到擋不住不去追殺陳水扁跑來追殺馬英九,吱吱真的是非不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對啊,陳水扁能力好,當總統時大家都聽他的話,馬英九能力不好,當總統都沒人鳥他,事情也跟他無關,這也沒犯法阿,無能犯什麼法,對嗎?
作者: danny0127 (哈哈)   2015-04-17 16:36:00
快查,快把阿九抓去關,別發廢文
作者: ap9292   2015-04-17 23:22:00
吱處羅輯常人無法理解的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5-04-17 23:32:00
比照過去的案件,其實這樣的證據還是很薄弱,如果這樣表面的證據就可以關到人,那一堆政客都要進去,若小英的生醫回轉門案會成,李述德才有判例被關是一樣的道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4-17 23:36:00
糗了,市長室見面叫密會....那某人不就完蛋了?
作者: playsometime (guanpomelo)   2015-04-18 03:39:00
樓上不要斷章取義,因為議約要有文書紀錄跟錄音,沒有紀錄的會議就叫密會
作者: rogerlarger (宅)   2015-04-18 08:52:00
強顏歡笑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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