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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警嚴抓違停 竟遭民代當街飆罵
對此,有網友說,「違法就是違法,吃路邊攤也是要守法,
希望議員能夠明白清楚這樣的法治觀念。」還有網友大罵,
「違法的事也在替民眾爭取什麼?民代就可以無視?」但也
有網友力挺,「李議員真的說出了眾多數機車族的心聲」。
李文正事後在臉書發文表示,「路邊停車是最無可奈何的做
法,不過我們的政府便宜行事,在道路邊畫停車格收費,不
但侵犯機車道族群,我們也因為停車開出開入容易造成危險
!解決交通問題要有配套;做停車場、提供方便大眾運輸、
宣導,開單罰錢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怠速3分鐘無法實施
就是最好的證明,因為執行的人本身就未做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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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台灣,我看大眾運輸系統做得最好的是台北市,其他縣
市?不要說捷運,有公車(或不用等很久才一班)就不錯了。
如果捷運站沒有設置廁所,結果人有三急,只能隨處便溺,
這個人算是沒有公德心嗎?
如果捷運站沒有設置廁所,結果人有三急,會因為警察要開
單處罰,屎就會逆流回屁眼嗎?
如果捷運站沒有設置廁所,結果人有三急,會因為有人罵你
亂便溺沒有公德心,你就不急了?
李議員說的沒錯,違規路邊停車就開單罰錢,是政府在偷懶
、便宜行事,好像亂停車,就是亂停車的人的錯。
如果停車規劃做得好,還有人亂停,被開單大家沒話說,但
要是停車位沒有、沒有大眾運輸等其他配套,亂停車是剛好
而已。
以為開單就不會亂停車,跟以為開單屎就會逆流回屁眼一樣
,是違反人性、而且不公平的。
政府有本事就規定,店門前沒有提供停車位的店家,不准營
業。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