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懂憲法就可以嘲諷我們嗎????

作者: godtone5566 (統神5566)   2015-04-20 13:17:27
太陽花專題之1/689扭曲抵抗權 許慶雄神回應
2015 年 04 月 19 日 | Filed under: 時事討論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在一場從「抵抗權」理論探討太陽花學運的演講中,針對藍營
支持者扭曲「抵抗權」理論,辯稱「可以隨便佔領教授家也無罪」的說詞,許慶雄表示,
「如果佔領我家,可以落實台灣的民主憲政,那你不必佔領,我會請你來我家住」。
許慶雄指出,抵抗運動必須是為了全體國民的公益,目標是恢復應有的憲法秩序;人民站
出來抵抗的動機,是因為國家政府體制違反國民主權、違反民主法治,因此,抵抗運動與
一般為了個人私利的民刑事犯罪,是完全不同層次,不能被扭曲或是抹黑。(以下整理自
演講部份內容)
順民or暴民?以「立憲主義」終結暴力革命!
從人類歷史來看,人民只有兩類,順民與暴民。在美國獨立革命、法國大革命之前,獨裁
專制之下,人民只有忍耐當順民,或無法忍耐了,當暴民推翻暴政。
但推翻暴政的人當上統治者後,又實行暴政,然後等到人民又受不了,又起來暴力推翻,
也就是流血革命。
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有識者開始認為人類的文明,不應繼續如此惡性循環,於是,提出
「立憲主義(又稱「憲政主義」)」,亦即,國家應該建立國民主權、權力分立制衡、保障
人權的民主憲政體制。
也就是,人類應該努力建立保障人權的民主政府,而且這個政府必須接受人民監督;組織
體制必須是權力分立與制衡;政府統治人民必須依照憲法的規定,此即「立憲主義」的開
端。至此,人類開始進入立憲主義的時代。
立憲主義、民主法治的國家,都是以憲法做為國家最高的法規範,政府遵守憲法,人民可
以放心權力不至於集中在國王或少數者的手中。有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彼此
制衡,人民不必擔心權力會受到濫用,規範國家權力確實為人民服務,此即立憲主義、民
主法治、人類進步發展的起點。
立憲主義,就是希望終結過去人類歷史中,不斷惡性循環的流血暴力革命,更因為暴力革
命會阻礙人類文明的進步。
我們讓時光快轉,當一個國家有了憲法,行使立法權的國會,為人民制定保障人民權利的
法律;當人民違反法律時,掌握公權力的行政權,立即介入處罰,檢察官進行起訴,要求
違法的人民守法並制止繼續進行違法行為,在憲法之下,國家權力落實法律的保障。
但問題是,當國家權力惡用憲法,扭曲法律時,如同過去人類歷史般,政府鎮壓人民,破
壞人民的幸福生活時,該如何是好?
即使有憲法的存在,但是,國家或政府違反憲法,亦即,掌握國家權力,掌握警察軍人等
巨大力量的統治者或執政黨,自己不遵守憲法,甚至使用憲法與法律打壓人民時,則該如
何是好?憲法之上的制衡力量何在?
國民主權!抵抗權的最神聖根據
立憲主義與民主國家的法理論認為,維護憲法正常運作的最重要力量,就是人民!所根據
的,就是「國民主權原理」。
亦即,人類社會雖然考慮過各種制衡機制的憲政體制,包括預防、避免或對應權力遭受濫
用的機制,例如定期改選、違憲審查權等。
但是,任何機制總是無法十全十美。特別是掌握國家巨大權力的統治者,常會找漏洞扭曲
憲法解釋,制定種種惡法打壓人民。
當這種狀況出現時,在立憲主義的民主法治國家,人民就有權利超越法律,站在憲法之上
,抵抗破壞憲法,侵犯人權的暴力政權;抵抗違反憲法,未依照權力分立原理運作的政府
,這就是人民抵抗權理論的核心原理。
法國大革命後制定的憲法指出,「所有政治結合都是要保障人權,當人權無法用憲法秩序
加以保護,正義公平被破壞時,人民即有起來抵抗的權利。」
換句話說,最佳的狀況,就是依照憲法建立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政府。國會定期改選,國民
可以制裁有違反憲法、違反法律之嫌的政權,使其下台,讓遵守憲法與法律的政黨上台。
此外,即使沒有選舉時,當政府有疑似違憲、違法或制定對人民不利的法律行為時,國民
也可以用輿論,或進行公共性的集會遊行抗議。執政者若能導正,恢復正常憲法秩序,那
當然沒有問題。
換句話說,平常都能按照憲法制度進行政治運作,透過民主政治機制、社會輿論監督,預
防與避免國家權力的違憲違法。但是,萬一不幸所有機制都無效,此時絕對不能否認人民
出來抵抗的權利。
例如,德國憲法就規定,「當政府無法維持民主法治正常運作時,抵抗政府甚至推翻政府
是人民的權利;推翻惡用憲法惡用民主法治的政府,建立保障人權維護民主法治的政府,
就是抵抗權理論的意義所在」。
政府違憲!抵抗是權利也是義務
民主憲政國家要求,當憲法設計的權力分立體制,無法保障人民權利,無法維護民主法治
時,賦予人民有起來抵抗的權利,甚至要求所有人民有起來抵抗的義務。
不起來抵抗,甚至站在統治階級後面,大聲搖旗吶喊,反過來指責抵抗不義的人,反而是
未盡公民義務的人。此時這些人是沒有資格當現代國民,沒有資格享受人權保障的國民。
維護人權與民主法治的國民,平常最好用體制內的方法進行維護,溫和且平穩地監督政府
,但面臨無法正常運作時,則有站出來抵抗的義務。
抵抗是因為憲法受到破壞才站出來,站出來抵抗才是正當合法,這是我們維護民主法治的
責任與使命感。抵抗是任何有文明思想的人的權利,也是義務。
正正當當行使抵抗權,必然是民主法治國家在國民從小的義務教育中,就要學習與了解的
國民基礎知識。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3104
作者: Bejita (Bejita)   2015-04-20 13:24:00
不要顯現自己對憲法的無知
作者: ihatesmith (ihs)   2015-04-20 13:32:00
0分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20 13:37:00
看不懂就說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0 14:01:00
只要懂網軍給懶人包就好,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kandylll   2015-04-20 14:19:00
馬19最清廉 中國對台灣最友善 大家錢多到花不完這就是你對安定的想像?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15-04-20 14:22:00
歐齁
作者: grace0330 (grace)   2015-04-20 15:37:00
呵呵,不懂還講這麼大聲
作者: poltmer990 (翰君)   2015-04-20 18:14:00
建議大大移民中國……那邊不需要瞭解憲法
作者: kens   2015-04-20 21:51:00
國民黨就是這樣,違憲亂紀,因人設事,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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