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嗆:民團若要降低門檻 選上立委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5-04-22 17:41:50
※ 引述《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之銘言:
: ※ 引述《opthr1215 (天天)》之銘言:
: : 藍委嗆:民團若要降低門檻 選上立委再說
: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2)天上午通過《公投法》第10條修正案初審,將公投提案門檻

: : 萬分之1,國民黨立院黨團下午則召開記者會,認為民進黨立委上午的作為是對國民
黨?
: : 「踐踏、羞辱」,也對其強行通過降低門檻表達遺憾。藍委吳育昇更在記者會上大嗆

: : 關心公投法的島國前進等民團,指出若門檻下降要照民團規定,「對不起,請你們選

: : 法委員,再進來立院討論」。
: : 立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初審,將提案門檻將現行的千分之5修
正?
: : 萬分之1,未來若順利三讀,只要1800人就能提公投案。內政委員會下午繼續開會審
查?
: 萬分之一 民進黨與腦殘外圍團體 不意外啊
: 每次都提這種荒謬的數字 被擋
: 再來喊國民黨反對民主
: 爛招要來幾次?
: http://www.npf.org.tw/post/3/12335
: 美國老爸
: 門檻4% ~ 15%
: 德國8%-20%
: 看到最低的是荷蘭
: 0.33% 這還只是提案 提完案還要5%人聯署
: 萬分之一
: 2000人就可以弄公投?
: 擺明假議題 丟出來讓吱吱高潮的
: 媽的吱吱就愛假議題跟香蕉
1800人連署就可以立案了。
ptt大版人數就不只1800
民進黨
你們也要執政。
以後在野黨三天就申請公投一次。
看看台灣要亂到何時。
算了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7:44:00
申請提案就會亂的話,這群藍委早就帶頭亂了。連署門檻跟投票門檻還等著下修呢,加油繼續擋唷。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17:45:00
提案完了應該會先送公審會? 全部刷掉就好了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5-04-22 17:47:00
很好啊..我等著看國民黨會提出什麼樣的公投案公審會也是個應該刪掉的組織爸爸說,小朋友的紅包自己用 但用之前要先給爸爸審查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17:49:00
不然公審委員很閒耶.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5-04-22 17:49:00
這合理嗎?自由使用 根本就不應該還有個"爸爸"審查...
作者: womf (魔獸)   2015-04-22 18:02:00
提案門檻和連署門檻門檻根本是不同事情 別混為一談秀下限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5-04-22 18:25:00
又是個不了解議題隨便放炮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18:36:00
要怪去怪孫中山啊,誰叫他把創制複決列為人民四權國父孫中山先生本來就主張直接民權,說公投在亂的,請你滾出中華民國。選罷創複在我國本來就是人民四權。就是有這種反智份子,所以直接民權才會沒有落實。這種反對直接民權,反對創制複決的人,沒資格待在中華民國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8:46:00
呵呵樓上又來了 吱吱老招 誰跟你反對直接民權?反對門檻太低造成資源浪費 就是反對直接民權?扣帽子扣不膩嗎? 毛澤東的招式玩到現在?全民的議題 千分之二門檻很超過?千分之二是反對直接民權? 要不要看看國外?每次反對你們耍白爛 就被打成反對民主?那改成一個人就可以提公投嗎? 公民團體最愛?媽的所以我說吱吱根本就是共產黨 同一招玩不膩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18:52:00
還記得「拒領公投票」吧?這就是惡搞啊,背棄國父思想老早就說過了,這些背離創黨理念的人,應該把他們全部開除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18:53:00
推一人提公投, 一人副署, 不需通過門檻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18:53:00
這些 9.2% 應該全部清除掉,全部開除,清黨之後才會乾淨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8:57:00
竟然有人有種扯國外,那照國外那樣投票不需要雙門檻,我想社運團體一定很開心。但是國民黨敢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19:00:00
很明顯的, 不敢, 他們只有在敗選了之後才會相信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07:00
樓上 喔是喔 荷蘭 法國 瑞士 都是雙過半捏?確實在是否採用雙門檻還有討論空間但是像你這樣狂嗆國外沒雙門檻 有沒有太躁進?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9:10:00
光是你剛剛貼的連結,上面就寫荷蘭法國不是了。你是在造謠嗎?瑞士也不是啊。莫名其妙。怎麼看也只有義大利一國是。造謠不用錢就對了?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14:00
ㄜ 法國 瑞士確實不是 抱歉我看錯 但是荷蘭是投票率須達最近一次省級或市鎮層級選舉實際參與投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9:15:00
荷蘭是實際參與選舉的50%好嗎?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15:00
投票選舉人總數的50%方為有效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16:00
對 他這過半比較鬆 但以台灣投票率也要35%以上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9:16:00
那就不是了啊,就跟你說只有義大利。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18:00
確實不能說是絕對的雙過半 抱歉但她還是要約30%總人數的同意票才可以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9:21:00
30%跟50%以反對方都不出來投的情況,贊成方必須多動員1.6倍的人數耶。再說,在可能成案的情況下,反對方也可能出來投票,勢必也會拉高投票率。而雙門檻的情況,50%投票率根本不可能實現,反對方幹麻出來拉高投票率?甚至贊成方還會覺得一定失敗而降低投票意願。你覺得30跟50差不多?既然差不多的話,那國民黨一定肯改囉?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24:00
樓上 荷蘭算%數是以上一次市長以上的選舉投票率來看故該次公投 反對方的投票率並不會影響結果國民黨我不知道 但如果你問我想法的話我覺得應該廢除議題審核 所以議題達人數都可以公投但是維持雙過半這樣所有議題都可以自由發揮 但是共識不夠就無效所覺得這是比較合理 既有民主又有穩定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19:49:00
維持雙過半就是玩假的啊。馬英九2008年在台北,得票率也不到總人數的一半。賴清德屌打黃秀霜,票也拿不到台南市的一半。這種假議題竟然還在那邊民主穩定XD 笑死。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19:59:00
為什麼我覺得雙過半 或是一定程度總人數比例 如何蘭與德國 的限制方式必要的因為我實在是很不想要被迫去投"你要被統還是獨立?" 這種腦殘假議題我可以不用在這兩個腦殘選項二選一直接讓我不想跟你一起腦殘的問題無效化注意 我是讓這個腦殘議題無效 不是否決就是說 "你要被統還是獨立?" 無效之後 並不是被統而是兩邊選項都無效 大家日子繼續過"無法凝聚足夠共識的議題 無效" 有違反民主嗎?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05:00
你捫心自問賴清德拿了70%得票率,還是無法拿到過半票。是否合理。再問自己,每次公投或是罷免。反對方都是倡導選民不要去投票,是否合理。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06:00
這跟縣市長選舉不一樣 市長時間到了就是要換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06:00
倡導的意義是什麼?倡導的意義在於,反對方只想讓投票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12:00
我覺得台灣腦殘民粹當道讓沒有過半人同意的議題執行 很危險事實就是 賴看起來很威猛 但是放大到所有人民的時候很多人不以為然啊? 但是任期到了 就要強制選人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13:00
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13:00
相反的 在台灣會直接執行的公投 要求凝聚過半意識很過分?很多國家看起來公投很鬆 他們那是諮詢性公投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14:00
等哪天台灣的投票率有辦法催到100%的時候,你再來跟我意識吧。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14:00
沒有強制執行力捏? 那只是問爽的喔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15:00
「直接民權」就四個字,請不支持直接民權的,滾出中華民國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15:00
為啥要一百100% 超過一半的人覺醒就夠了啊?媽的 又來給我跳針 要求過半國民同意 是反對民權?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16:00
我們還分成提案(第一階段)、連署(第二階段)兩個門檻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17:00
全國人的議題 聯署千分之二很困難? 跳針跳到幾年?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17:00
拿國外來比,國外根本都只有一個階段而已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18:00
喔是喔 荷蘭就有提案跟聯署 兩階段阿不就荷蘭哭哭不民主 覺醒青年要不要去一下
作者: scott206   2015-04-22 20:19:00
提案跟連署搞清楚再發文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19:00
不懂的就回去查啦,就跟你說提案門檻根本是一個人就可以提他根本就沒有分成兩階段,9.2% 還在硬拗說啥沉默多數?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0:00
省級:提案門檻為0.33%選民數;並須有5%選民連署方方得進行投票。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21:00
門檻不夠低的話覺醒公民無法天天搞罷免,懂?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1:00
那美國呢?瑞士呢?是不是都是「零人」??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2:00
我剛貼的是荷蘭的 提案 與 聯署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2:00
德國呢?英國呢?所以就說了,他們的門檻都是「零」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3:00
媽的英國是 "諮詢性公投" 就是問爽的嘴砲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3:00
蛆蛆自己崩潰,怪我囉?「門檻零」就是零啦!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23:00
以後每個選區只要500人同意立委就得補選算了。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4:00
怪殺小 英國沒門檻 只能諮詢 荷蘭強制執行 所以兩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4:00
害得 9.2% 無法採用荷蘭制,必須採取「零門檻」!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24:00
英國"諮詢性公投" 有任何法律效力嗎?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5:00
對啊 比你一心想公投 卻舉了一個英國諮詢性公投強多了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25:00
鄭成功上場救援了wwwwwww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5:00
被說破是「零門檻」,就看到 9.2% 崩崩的模樣 ^^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6:00
諮詢性公投也可以啊,我們的公投法也可以規定諮詢性誰跟你說不能的……,我是很好奇為什麼不能訂成諮詢性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26:00
吱吱只要不符合他們所需求的就是違法,懂?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7:00
美國也有的州是採用間接創制啊,誰說不可以的?「直接民權」四個字啦,蛆蛆就是只會崩 XDDDDDDDDD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27:00
快叫民進黨立委提案啦 一堆廢話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8:00
媽的我講這麼多 你就只會跳針 你對得起你媽媽?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8:00
門檻本來就零,因為人家根本沒有那個階段,所以直接零門檻多設一個階段,就是想要多一個門檻來卡啊,誰不知道?被說破是比外國多一個階段,就崩成這樣,好可憐 XDDDDDDD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29:00
人家是哪個人家? 荷蘭有門檻 加拿大 英國只能諮詢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29:00
「直接民權」「直接民權」「直接民權」「直接民權」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0:00
美國只能修州憲法 人家是哪個人家? 跳針跳跳跳?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0:00
「去怪國父啊」「你去怪罪孫中山啊」「這人民四權吔」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1:00
不支持三民主義的,您可以滾出中華民國啊 XDDDDDDDD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1:00
問你一個問題 跳針亂跳你是電腦喔 你同樣的針跳三遍了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2:00
事實上,你說的民粹,就是民主的意思。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32:00
等國民黨哪天提案了一個成案的公投提案,我就相信你的直接民權。不然就是嘴砲罷了。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3:00
喔是喔 荷蘭加拿大英國義大利都不民主 好棒棒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33:00
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 →結果不停建。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 →結果不續建。你自己上面的推文都打自己的臉了。造謠不用錢就繼續吧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4:00
美國只能修州憲?所以你同意聯邦制可以修州憲囉?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5:00
樓上 無法超過半數選民認同 就是照立委 代議啊?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5:00
孫中山本來就是說,一縣要完全自治,四權在縣內完全行使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35:00
你回答我為何題目正反向表述會造成結果不同啊。會造成結果不同,表示目前的公投法有瑕疵啊。嘴砲喔。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6:00
義大利雙過半 荷蘭有提案聯署兩階段 加拿大英國諮詢有打臉?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6:00
簡單說就是 9.2% 自己反智,講一堆言不成理的東西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37:00
民國104年了還在拉荷蘭救援,裝傻還是理解能力比較低?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7:00
就是這議題作廢 一切照常"立委代議" 很難懂?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7:00
其他國家有些不見得有罷免制,不見得有制制複決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8:00
所以題目方向 並不會影響無效的結果啊 很難懂?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8:00
我們不但都有,而且就是把它列為人民四權,四權充分行使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38:00
只有義大利夠格救援齁,其他是拉來給人笑的嗎?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39:00
二分法的題目,正反表述造成的結果相反還能掰下去,呵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39:00
反正反對吱吱就是反對民主 我懂我懂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39:00
然後又講說啥美國在「聯邦級」不能公投,好啊,可以啊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40:00
1215 就是避免出現腦殘題目二選一的情況 所以才要無所以才要無效啊 無效就不會是二選一 你真的無法理解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40:00
反智啊, 9.2% 本來就是反民主,我都說過要「清黨」了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41:00
精確的說是你心目中的小宇宙幫助你理解了吧?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41:00
9.2% 的反智已經是沒有救,清黨開除黨籍全部清一清才是正辦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42:00
那四個歐美國有沒有選罷創複嘛。我們有選罷創複啊。所以我就說啊,你不能接受,你就滾出中華民國嘛。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43:00
幹 我居然跟DOTZU認真 浪費時間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43:00
歐美有的國家也沒罷免權啊,我說過了。我們四權都有啊。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43:00
原來你很認真喔?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44:00
光就你拉的四國來看,只有義大利符合台灣的難度。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44:00
從你以為"無效"會對證反議題造成不同結果我們就已經不再一個層次了 你根本沒搞懂 還來亂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45:00
全國級的你要搞什麼提案多一階段,可以啊。孫中山是縣自治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45:00
我說過了啊。本國的公投法只會造成一種結果:不成案。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45:00
美國只能制洲憲法 還有我一直強調這麼多國家可以參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0:46:00
考 你就是硬要說我看其他歐美國家不民主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22 20:46:00
正反表述都會造成不成案,請問這公投法的存在意義是?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46:00
他是說「一縣之內完全自治」,但全國級叫國民大會來行使其他歐美國民不民主,這不是我說的啊,是孫中山說的國父本來就主張議會不夠民主,所以才主張直接民權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2 20:49:00
民主=民進黨作主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2 20:50:00
當初孫中山的設想,是縣級要有完全的選罷創複,而縣以上,則是用國民大會的方式來間接,沒有直接行使所以若你是說美國只有州級,沒有聯邦級,這也可以啊反正孫中山本來就是中央級和地方級也是有分開
作者: billy5983298 (billy)   2015-04-22 20:58:00
好大的官威 KMT專出這種垃圾立委 快去薇閣衝洞一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4-22 21:51:00
30跟50差不多 某a實在是智商堪憂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5-04-22 22:33:00
樓上某A哪時候說過差不多了 你的閱讀能力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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