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再次提醒請幹政治勿幹版友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07:08
由於新版規還在研擬中
除了小組長留下的臨時版規之外
為了維護法律安定性
人身攻擊的部份我不會重判
但是這段期間請大家多自我約束
批踢踢是偏綠社群
要保障政黑板這個藍營版友可以暢所欲言的空間
最好的方式就是只允許幹政治不幹版友
針對這部份版規的寬鬆或是嚴格
我就是從觀察這段期間的版上發言狀況來制定合適限制
希望大家都能用自我約束取代版規約束
落實幹政治不幹版友
讓政黑真正成為批踢踢言論最自由的地方 謝謝大家的配合
作者: kim (@@@@@@@)   2015-04-22 23:08:00
我承認 PTT的群眾較為偏綠 版主辛苦了
作者: pan46 (pan)   2015-04-22 23:08:00
挺柯算哪邊?
作者: yisdl   2015-04-22 23:10:00
可以講吱蛆嗎? 或進一步可以講蠢吱或屎蛆之類的嗎?
作者: NCTULaoda (交大Kobe™)   2015-04-22 23:10:00
挺柯當然算紅的啊!!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10:00
有人建議設禁詞 這個我是認為可以觀察一段時間
作者: NCTULaoda (交大Kobe™)   2015-04-22 23:11:00
我認為蠢吱可以,因為有些人真的是蠢的但屎蛆不行,因為沒有人真的會去吃屎或像屎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11:00
另個補不足的方式就是由版友具有版規創制權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5-04-22 23:11:00
這樣有些人就沒辦法發言了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12:00
一開始版規不會限制太多
作者: yisdl   2015-04-22 23:12:00
或是不要針對特定的人即可?
作者: pan46 (pan)   2015-04-22 23:12:00
蛆吱不要特定指定版友吧 不然罵一罵應該還好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4-22 23:12:00
反對禁詞設立,這樣會一堆OO,XX 很不方便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2 23:13:00
藍名嘴 媒體 立委 不是一直放話要找柯 選2016總統?
作者: NCTULaoda (交大Kobe™)   2015-04-22 23:13:00
吱蛆本來就可以講啊!!就當個代名詞也沒不好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14:00
如果設立禁詞 那只好學課綱委員 OO和OO了
作者: yisdl   2015-04-22 23:15:00
其實我都沒差 但是要統一及標準一致即可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5-04-22 23:16:00
反對禁詞,但支持嚴打人身攻擊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4-22 23:18:00
馬英九們 算不算人身攻擊
作者: scott206   2015-04-22 23:19:00
覺得PTT不算偏綠 只是比較能理性客觀的看待事物而已嚴格來說算反藍吧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4-22 23:20:00
除了殺全家約輸贏的暴力發言之外,我覺得不需太多限制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20:00
因為我是淺藍 所以我覺得批踢踢算偏綠
作者: sopi   2015-04-22 23:22:00
偏啥毀 勸你不要走上前版主之路
作者: pan46 (pan)   2015-04-22 23:26:00
版主跟馬英九總統一樣英明神武 這算是?
作者: sopi   2015-04-22 23:26:00
你他媽真馬英九我上面那句又算是?
作者: scott206   2015-04-22 23:27:00
反KMT群眾在KMT還沒倒之前 是有點難分辨出 是真的挺DPP還是也沒有特別喜歡DPP但是因為KMT太誇張而暫時支持DPP這要等到KMT倒了或重組之後才能明顯看的出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28:00
大家的擔憂我懂 不過不用太擔心啦~目前我正在努力編寫版規中QAQ~到時候再給大家好好的GY我
作者: sopi   2015-04-22 23:28:00
文字獄就讓前版主復僻就好了 果然政見都是嘴砲嗎?
作者: pan46 (pan)   2015-04-22 23:29:00
別太激動啦 版主是提個可能性
作者: scott206   2015-04-22 23:29:00
不過根據我的觀察PTT板眾比較不會單純依據顏色而挺或不挺 大致上都是依據是非 依據社會公平正義而挺 相對於其他社群來說已經非常中立理性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4-22 23:29:00
我建議禁止說人反串 這是很嚴重的人身攻擊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30:00
太公切身之痛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2 23:30:00
XDDDDDD
作者: sopi   2015-04-22 23:31:00
說你反串是怎樣 反串叫做人身攻擊你不會告去給法院認證喔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31:00
我講一句坦白話 版主判決檢舉案 其實很煩
作者: pan46 (pan)   2015-04-22 23:32:00
所以S前版主很勤勞(?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5-04-22 23:32:00
本版以往人身攻擊歪風嚴重,到現在還有人不罵人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33:00
大家易位去想就知道了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4-22 23:33:00
我個人是沒差啦 反正人身攻擊對我來講不痛不癢 不過其他很多藍軍朋友常常被說成反串 導致他們根本不敢發言 我認為這對於這個版的生態不好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5-04-22 23:33:00
不會說話,這問題真的要改,
作者: uyn (小欣)   2015-04-22 23:33:00
支持最小限度的限制,才能暢所欲言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34:00
太公!我覺得有時戲謔一下版友挺好玩的啊,大家應該不介意吧!所以版規不要太嚴了,版規太嚴,不利本版興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35:00
基本上 人身攻擊要符合指定性/攻擊性等條件才算啦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35:00
XDDDD太公,反串沒什麼吧。雖然你常被說。
作者: chenggong (一枝花)   2015-04-22 23:37:00
PTT理性看待事情??好好笑!可以說綠狗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38:00
如果我的判斷的話 你說 hw102050是綠狗 那就會踩線囉或者樓上是綠狗 也會歐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2 23:38:00
XDD 馬上有人來示範不能理性看事情的XDD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38:00
請問我可以發標題說:太公怎樣怎樣嗎?就是說,以版友的名字放在標題,這算違規嗎?
作者: saionepiece (台北李志高)   2015-04-22 23:39:00
我想幹狗黨支持著 不特定指誰 這樣可以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39:00
因為指定+「狗」攻擊了 當然你罵我綠貓就不算(喂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39:00
當然,一般我對太公都只有讚譽啦
作者: sopi   2015-04-22 23:39:00
我猜一定可以講到某c綠狗 但是打樓上就不行
作者: sopi   2015-04-22 23:40:00
hw跟我一樣貓本的 貓是種稱讚(?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0:00
會想發帖討論一下啊。望版主商討一下告知,謝謝~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40:00
哈哈哈 理性黑特板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40:00
那是可公評之事實(喂 XD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4-22 23:41:00
罵版友還好 發造謠文還號稱淺藍比較嚴重
作者: sopi   2015-04-22 23:41:00
說人沒穿褲子會踩板規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42:00
因為貓可愛 可愛就是正義 (  ̄ c ̄)y▂ξ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42:00
說人是狗這個其實有點難判 如果指人四叉貓喵喵狗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5-04-22 23:42:00
狗無怨無悔陪人類幾萬年是招誰惹誰了,我強烈反對用馬英九侮辱狗。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2:00
XDDDDDDD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42:00
找褲子還好啦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43:00
假設Z板友對A議題發表感想 你想評論他的感想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3:00
那就責令發帖者自己刪帖,如果發帖者不刪再執行版規像馬英九說成馬英狗或者螞蝗這算犯規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44:00
那你主題用A議題 ref. Z板友的意見即可 沒有必要打標題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4:00
感覺要商討的細節太多了~~~~頭大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23:44:00
我建議不要設限, 板主不見得有法律專長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4-22 23:45:00
吱8可以嗎 好像也是生殖器官 拿來幹用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5:00
限制太多會影響版友發揮自己的想象力XDDDD因為有些語言是很有藝術性的,雖然很髒XDD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46:00
限制太多 還是會鑽洞啦 你看看我 (=艸=)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7:00
XDDDDDD厲害~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48:00
如果 我建議 法律問題自己負責 其餘不設限 大家意見 呢???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23:48:00
hw板主有切身體驗, 因此我覺得除了很明確的(交易, 廣告)其他有彈性尺度空間的, 一概不設限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8:00
被告的話自己承擔責任這樣?XDDD
作者: songyy2012 (胃痛哥)   2015-04-22 23:48:00
#1Kt8BuEJ 太公你被這樣攻擊,真的不痛不癢嗎...?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49:00
因為搞不好版友被版主封,還要告版主?XDDD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2 23:49:00
這樣政檢板甚麼的也可以廢掉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49:00
其實還是需要大家多一點幽默感啦~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49:00
對 如果 被告 自己承擔 那就可以 不設限 大家意見 呢???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50:00
其實可以這樣我絕對支持 可以少判很多案子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2 23:50:00
反串啥時變人身攻擊了?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50:00
其實 我們只是 想跟大家討論 底限 在哪???????????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51:00
XDDDDD這樣很好。不過如果涉及肉搜信息需要版主刪帖版主還是應該刪的吧XDDDD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51:00
版規是必須的 但 底限在哪 我們希望 是討論 出來的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4-22 23:52:00
不用設限啦,自己言論自己負責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52:00
劉邦的底限 是 約法三章 那麼 各位對版規的 底限 在哪呢?所以 大家 覺得 就是 大家 各自 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就好??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54:00
XDDDD對,不舉不究,自己的言論自己負責。這樣政黑應該會成為PTT最自由的版面XDD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55:00
然後就被站方針對了(喂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55:00
搞不好到選舉期會超過八卦版XDDDD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55:00
這個可以列入 選項討論 那麼 其他 版友 的意見是?????????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2 23:56:00
完全不設限會不會又搞到最後一堆人互告= =''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2 23:56:00
不要完全不設限啦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56:00
互告是個人的事,說了自己的言論自己負責XDD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5-04-22 23:57:00
我靠!竟承認ptt偏綠!我對你有點改觀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57:00
我是覺的板主就像防火線 先讓板主處分 洩忿/慾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57:00
這就是 我們思考 版規 兩難的地方 盼望取得 平衡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57:00
但是如果投訴的話,有些很愛投訴很雞毛蒜皮都檢舉的就真的很煩人,就有人什麼帖子不發,盯著檢舉違規的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2 23:58:00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這個園地 是屬於 大家 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58:00
我個人的話 你就檢舉阿 沒有理由說服我他犯規 我就不受sab這一槍直接打中我~屋阿~ (倒地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2 23:58:00
到最後檢舉變成目的不是手段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2 23:59:00
檢舉會有cd時間啦 超貼是不受理的
作者: Sabrinachoi (Sabrina)   2015-04-22 23:59:00
流汗= =||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3 00:00:00
目前就有違規就公告 以示公正跟可以順便讓大家討論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3 00:00:00
我們堅持 小版主主義 但是不希望 最後 大家告來告去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3 00:01:00
底線是.. 自己的庭自己出.. ?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3 00:01:00
基本上我是不認為會告來告去除非是職業的 不然告人很麻煩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3 00:01:00
所以 版規是必須的 但寬緊程度 是大家可以討論的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3 00:02:00
不要以為被告麻煩而已 告人的你一樣要開庭 要公佈本名正常使用者一覺醒來 我相信不會去告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3 00:03:00
那不正常使用者呢? 政黑沒加蓋啊? @@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3 00:03:00
某些方面來講 如果板主對犯規者有處置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3 00:04:00
不正常使用者無論如何都要告你 人家靠這吃飯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4-23 00:04:00
受害者就不會想亂告 因為已經得到了紓解 (如果是正常人
作者: jjjjjs (笑到 最後 中鋼J)   2015-04-23 00:04:00
50701 有案例 大家移駕 討論一下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3 00:04:00
會被告的那種應該還是要限制一下不然像是以前所謂的柵欄壞掉的時候 大批不常上政黑的來到這裡就會出現一些可能踩線的文章到時候就會變成跟以前一樣 不熟的人不敢來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04-23 00:11:00
我比較好奇F版主淺藍是根據哪一點@@?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3 00:16:00
根據該君自己對淺藍的定義, 然後他說他自己是淺藍的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3 00:16:00
設限? 是吃飽太閒喔 如果有涉及人身攻擊 到法院提告言論自由 言論有觸法 就到法院提告 很難懂嗎?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04-23 00:18:00
ROC反台獨也反KMT似乎是最難被界定的一群?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5-04-23 00:19:00
無論如何,想要有個好的討論風氣、討論地方,就事論事而不是人身攻擊,這樣對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4-23 00:25:00
人身攻擊是禁不完的啊,你沒看到有些詞彙已經黏著某些id了嗎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3 00:26:00
網路上誹謗他人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3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3 00:27:00
不管也不好 對不會習慣人身攻擊的不公平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3 00:31:00
有些常駐使用者不攻擊好像不會講話 限制能保護其不被不熟此版的板友告 也對不熟此版的人比較親切XD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3 00:32:00
XD G大說的不錯~
作者: Fant1408 ( )   2015-04-23 00:35:00
問題在人身攻擊很難定義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5-04-23 00:36:00
人身攻擊讓法院去定義 那些"政黑菁英"和支那人肉搜嘴砲從來也沒有被限制過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3 00:39:00
法>理>情 謝謝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3 00:39:00
從簡單的開始做 近版標題就先"警告"關於人身攻擊這一塊字大一點 警告重一點 ~
作者: addycat (野喵的命運好好玩)   2015-04-23 00:42:00
hp怎麼會綠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3 00:42:00
可以限制那些擺明會被告的 比較模糊的地方就留給法院XD
作者: chudly   2015-04-23 00:50:00
建議已經是歷史共業的形容詞倒是可以承認開放
作者: joe33016   2015-04-23 01:41:00
幹政治一定會幹到支持者的
作者: apple79 (短髮老妹)   2015-04-23 02:19:00
不用管那麼多啦 讓大家亂鬥才熱鬧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5-04-23 02:44:00
太公 XDDDD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5-04-23 03:16:00
政黑當初是黑特的延伸 黑特本來就是回文互戰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23 06:05:00
happy polite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5-04-23 06:23:00
f大你如果設禁詞跟某s有什麼兩樣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4-23 09:46:00
最近開始批鬥藍色版友的是誰?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3 09:54:00
樓上能說明 哪個藍色板友的ID被批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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