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幸妤、楊又穎 二種霸凌、二個世界?

作者: hikki82119   2015-04-25 14:51:20
對嘛...所以真的應該馬上傳馬元中馬唯中
對了, 臭青母應該不可能不知情吧?
列為共同正犯吧
喔喔..原來政黑十賢者指控陳幸妤是共犯無需證據
其他人指控馬元中馬唯中臭青母等人是共犯
就必須要證據
標準一致啊.....
邱毅再爆料“國務機要費”變家用陳幸妤月領30萬
http://big5.china.com.cn/overseas/txt/2006-08/24/content_7102308.htm
陳幸妤買童書 疑報機要費
傳高檢署調閱誠品千元發票清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0821/2833959/
國務費案 檢方將傳陳幸妤等三人作證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16786
一審判決 扁子判兩年半 媳判緩刑 扁珍無期徒刑 馬永成判20年 陳鎮慧免刑 法官告發扁
子女貪污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singtao/20090911/0519660109.html
  台灣世紀大審判結果11日出爐。台灣的陳水扁前總統一家涉及四大弊案,一審宣判,
但涉案的被告統統缺席。陳水扁涉及的四大弊案,六項罪名成立,被判無期徒刑,及罸款
兩億元新台幣,終身褫奪公權。另外吳淑珍也被判無期徒刑,罸款三億元新台幣。扁子陳
致中被判2年半,媳黃叡靚被判一年8個月。黃睿靚獲5年緩刑,陳致中未獲緩刑。涉及的
洗錢資産部分遭沒收。據《中國時報》報道,台北地院表示,由於扁在犯案後一再攻擊並
干擾司法,犯後態度不佳,且扁珍共犯貪污金額高達8億元,經合議庭審酌上述情狀,扁
被處以無期徒刑。陳水扁並無聽判決,他表明會上訴。
  承審法官蔡守訓在判決書中同時透露,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及李碧君等,涉及貪
污及詐騙罪,將被控貪污。另外,涉及龍潭購地案的辜振甫兒子辜成允,將被控欺詐及洗
錢兩項罪。
國務機要費假發票案 名嘴爆料、民眾爆料、法官判決書
有傳喚陳幸妤當證人的 也有判決書說她涉案的
媒體當然會追陳幸妤 不然你們不會製造出名眾爆料
名嘴爆料、法官判決書全直指馬家人 看看媒體會不會有雙重標準?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2015-04-25 14:55:00
現在就開始訴追臭青母跟馬元中馬唯中啦!馬統要等下台!!!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25 14:57:00
當初根本是媒體未審先判 事後證明陳根本無罪 這不是霸凌 啥才是霸凌 現在還有臉找ㄧ堆屁藉口來推拖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4:57:00
國務機要費不可以買童書,特別費可以買內衣和喝花酒喔,原來內衣是馬買來自己穿的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4-25 15:10:00
黛安芬是余文自己買來穿的 只是誤把發票拿來報帳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11:00
原來是這樣,是余文穿的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25 15:13:00
藍蛆雙重標準不是新聞吧?當初黃瑞靚在美國懷孕 ㄧ堆藍委嗆說不要臉當美國人 結果後來某個出來嗆聲的李姓立委自己才是"真.美國人" 當初到底為什麼能如此厚顏所以陳有被判罪?但是幫馬桶買內衣的余文有喔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4-25 15:15:00
因為李慶安本來就是美國人 當然沒有不要臉的問題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16:00
先別管誰報的帳,黛安芬到底是誰在穿的,好想知道這八卦喔羅又沒美國籍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25 15:20:00
你的記憶準的話11/29後也不會光屁股啦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21:00
記者怎麼不去查到底誰穿黛安芬?超級大八卦耶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25 15:21:00
法院早判無罪的還能凹 這記憶概是平行世界來的明眼人都知道我在講李慶安 你還能跳針 真不簡單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22:00
不是原波自己在談國務機要費的?
作者: Takano34 (鷹野34(下棋吧))   2015-04-25 15:26:00
特別費早判無罪的還一堆人在提,雙重標準?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26:00
你到底想表達什麼?黃睿靚有美國籍?羅文嘉有美國籍?還是李慶安,馬唯中有美國籍??
作者: roxas (旁白)   2015-04-25 15:27:00
媒體未審先判以前就有嗎?笑死人 前陣子廉政委員會送個件就在那邊下馬清廉破功的標題 怎麼沒看到有人出來哭媒體未審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5 15:27:00
媒體不是一直以來都未審先判嗎XDD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5 15:30:00
舉手發問 為什麼陳幸妤涉貪汙及詐騙 但起訴的是不同的?就未審先判這點來看 媒體倒是始終如一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36:00
完全就原波把所有事件全混在一起談,再來怪別人閱讀問題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5 15:37:00
還有我很好奇共犯到底要怎麼定義阿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5:37:00
再來回到問題本質,陳幸妤這樣被媒體追殺到底合不合理?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5 15:38:00
是一定要被起訴 還是被判刑 還是起訴書裡有寫到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4-25 15:52:00
國民黨追殺你是你活該,吞下去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6:00:00
嗯嗯,所以最後是誰沒以身作則?不就是一開始罵的人?扁是沒當美國人的阿公啦,馬倒是當了美國人的爸爸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5-04-25 16:05:00
9.2表示:不可以質疑你的中國國民黨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6:05:00
不過馬當美國人的爸爸是沒關係啦,不要搞到最後馬自己變成美國人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5-04-25 16:10:00
文章一開始就說要去傳美國公民幹嘛?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22:00
都變口水戰了,只要回一個問題就好? 媒體行為是對的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6:23:00
蛆蛆會跟你說是陳幸妤活該阿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24:00
若不對,那不管針對誰,都是噁心敗壞風氣的行為
作者: vergilmir (.)   2015-04-25 16:28:00
我覺得最屌的就是發傳票給兩歲還三歲的誰~超屌的可以算的上世界奇蹟
作者: sleepy (nanokeytall)   2015-04-25 16:30:00
純噓屎蛆
作者: antilibra   2015-04-25 16:30:00
所以那幾年 涉及公共利益的公主報導到底比重有多少?趙翊安 三歲被傳到庭作證;很想問法官 :你有事嗎? 3歲?
作者: Gallardo   2015-04-25 16:42:00
蠢吱崩潰噓 當然就要推了
作者: durg (........)   2015-04-25 16:44:00
樓主你貼的這些,如果陳幸妤出來選立委,根本可以無限提款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44:00
接受採訪 接受採訪 接受採訪 接受採訪 接受採訪
作者: durg (........)   2015-04-25 16:45:00
你要知道台灣人畢竟是好人,同情無辜弱者討厭幸災樂禍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46:00
自己都標出來了,是不會分有沒有同意受訪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6:46:00
柯文哲說的好,有些人的腦袋真的裝強力膠,你不想被強姦就不能做愛嗎?自願跟非自願是分不出來喔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48:00
我無言以對了,硬上和合意兩種不分,這可能沒救了
作者: durg (........)   2015-04-25 16:48:00
樓主自己想就好了,你敢在公開場合公開身分這樣說嗎?但是我想大多數人在公開場合說陳幸妤被霸凌好可憐是ok的你選擇這種踢寡婦門掘絕戶墳的立場,根本不可能贏的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51:00
沒錯啊,高興且兩方願意就來,不高興且一方不願意就滾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4-25 16:51:00
你不爽阿可以不要來採訪阿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4-25 16:52:00
你是真心把強姦和合意性交混為一談嗎? 這可能邏輯不太好
作者: durg (........)   2015-04-25 16:53:00
如果自己發表的言論,自己內心也知道不能在公開場合發表那我想其實你也明白,這理論是有問題的啊-.-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5-04-25 17:50:00
熊__靈表示:快用鏡頭霸凌我阿>///<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25 19:07:00
找褲族快點去穿褲子啦找褲族不穿褲子上大街,真的很離譜。
作者: Casper21 (Casper21)   2015-04-25 23:58:00
一篇文章就讓喊雙重標準的人崩潰了~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4-26 04:28:00
這篇文章完美詮釋把雙重標準無限上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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