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政治人物有資格哭訴被網路霸凌?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5-04-26 12:35:56
→ benothing: 抱歉 我完全不了解你想要表達的點到底是甚麼 04/26 09:54
→ benothing: 我說「合理性」只是了解他們更改名字的理由有道理 04/26 09:54
→ benothing: 這裡面完全不意涵著法律上是否合法,我也不了解過去在 04/26 09:55
→ benothing: 這事件上面到底有那些法律的歧異性,願聞其詳。 04/26 09:55
很簡單解釋一下當時的爭議關鍵。
中正紀念堂是一個獨立的「三級機關」,對於它的改名與修正,受到《國立中正紀
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的限制,立法院也有編列預算維持該三級機關的運作,該條例
要改變的話,必須經過立法院。
民進黨政府的處理方式是,在教育部下設立一個「四級機關」,制訂〈國立台灣民
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將同個地方、同個建築物改稱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然後教育部
就去換掉「中正紀念堂」的匾額,同時不再處理原先編列的預算。
國民黨說你不能這麼幹,整個程序要經過議會。但當國民黨多數的立法院來關切時
,民進黨政府以「四級機關」的管理權限屬於民進黨的行政權,立法權無權干涉為理
由,拒絕任何修正。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14-04-26 09:54:00
抱歉 我完全不了解你想要表達的點到底是甚麼我說「合理性」只是了解他們更改名字的理由有道理這裡面完全不意涵著法律上是否合法,我也不了解過去在這事件上面到底有那些法律的歧異性,願聞其詳。
作者: kccn (demultiple)   2015-04-26 12:58:00
看到國民黨要求要有程序正義就笑了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4-26 13:10:00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 <= 這本身就已經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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