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馬路上有隱私的問題?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4-29 13:13:45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為何馬路上有隱私的問題?
: 時間: Wed Apr 29 07:02:25 2015
:
: 我是想不通啦
: 走在馬路上
: 有啥隱私的問題?
: 又有啥個資法的問題?
: 走在路上怕被人知道?
: 除了當賊之外
: 有誰怕自已走在路上被人知道的?
: 難到我說我幾點幾分看到某個人走在馬路上
: 這樣就觸犯了個資法了嗎?
違法,因為你講的是某人,依法你不可能調閱他的資料
那麼當你在網路上講出來誰何時在何處,就違法了
: 依個資法的那一條我不能說某個人走在路上?
: 誰能講一下?
個資法第二條的規定
:
: 只有監視器做的到這件事?
: 其他方法不行?
: 警察現場開單也會計錄大家的個資
: 那會不會被借由這樣的方式查到呢?
: 如果依這個邏輯成立
: 那麼是否該禁止公家單位全面查各種違法的事?
錯了,警察記路你的資料原因是因為你違法在先
為了確實記路你違法資料所以必須記路你的個資
不要無限上岡,綠軍就是很愛無限上岡,現在監視器的問題是在於
拍攝監督調閱你是否違法,和一般警方調查的方式不同
警方調越相關資訊是以違法在先而為了逮捕和處理前面這個違法事由
他才調閱監視器
科文哲的作法和色狼偷拍其實一模一樣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29 13:19:00
受理違法犯罪成案後再調閱監視器資料,跟主動隨時監視監視器揪出違法有很大的差異,後者有警察國家監視人民的疑慮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29 13:21:00
闖紅燈怎麼開單的? 感應?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29 13:21:00
不過我的立場是,我能接受後者,我不太懂有什麼好忌諱的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4-29 13:23:00
闖紅燈&測速照相表示.........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29 13:26:00
闖紅燈和測速照相不是監視器,是合格的測速器壓路感應器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3:27:00
這事是有討論的空間但直接連結色狼?很恨柯P?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29 13:29:00
是主動監視違法,上綱成監視人民有點怪異,看到有人違停再找出車後,和警察在現場開單並沒有太大差異號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3:30:00
還上綱成監督"言行"?那很多里的監視器應該要全都撤下來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5-04-29 13:31:00
監視未發生的違法是有問題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3:32:00
如果只是在少數熱點裝設並設立警告標語 我認為可以討論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29 13:33:00
我覺得裝了之後 熱點又變的話要怎辦 是個好想法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3:34:00
那就...都不要做了 都沒事 也不會被罵~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4-29 13:37:00
警察主動監視要院方簽核,而且黑金平事件後,還不能主動調閱非案情資料一句話"自業自得",自己搞砸警察權限再來怪為何不給權限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3:39:00
不過照違停的似乎也可以用被動式照相~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4-29 13:40:00
所以警察不能用電子方式監看 只能用人力去站崗就對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4-29 13:40:00
當然還有另一種,人民舉報現行犯,記得要在違停後面照三分鐘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29 13:42:00
柯文哲贊成監聽先斬後奏,跟他想用照相取締違停是一貫的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29 13:42:00
色狼?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4-29 13:43:00
只是柯文哲自爆被監聽很不爽,就讓人覺得有點好玩哪天監視器也能來揪出亂丟煙蒂和垃圾,這個我很支持哪現在滿街路上都是煙蒂飲料杯狗大便,真的讓人很不愉快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3:51:00
最後感覺不管什麼制度都有可能因為不同的人造成不同方向看來是難解~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5-04-29 13:57:00
所以設置合格的違停監視器應該就可以?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04-29 14:03:00
沒法源的情況下 特定監視器且標識為監視舉發是可行的因為是特定用途 非使用監視網無差別監視舉發我好奇的是 居然沒人在乎警方可能會使用這樣的監視網來全面性舉發違法 這跟調閱佐證差異非常的大 大家不在意?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5-04-29 14:18:00
一般人不知道這麼細部的差異吧
作者: bbbgggttt999 (亂我D槽者必殺之)   2015-04-29 14:19:00
請教全面性舉發可怕的點在於……?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5-04-29 14:22:00
就跟監視網路是一樣的 城市佈滿針孔攝影機這樣吧變通的做法就全市的攝影機都公告會監看違停超速...etc這樣應該就沒有甚麼問題?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5-04-29 14:23:00
可怕的點就是從此以後就不能隨地丟煙蒂飲料杯狗大便很不方便這樣。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4-29 14:33:00
也不能佈滿吧 還是要先看違規熱點 ~至於地點認定跟數量 這是一個難題~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4-29 14:50:00
推 "政府主動監督人民言行,那誰來監督政府?"同意這篇論述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5-04-29 14:53:00
第一次推ms大的文 這篇真的有道理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5-04-29 15:18:00
重點不在於不能犯法很不方便 問題是在這樣的公器誰來督在酸之前稍為用心閱讀理解並不難好嗎 還是現在都是這樣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4-29 15:24:00
我記得警察可以用監視器舉發,新莊新泰路口的監視器我就被那隻舉發過.....當然那支監視器下方有黃黑相間條紋所以如果柯P想推監視器舉發違規,就只要把每隻監視器都立說明牌,塗上黃黑相間條紋就好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就給檢舉獎金就好,不需要安裝監視器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4-29 15:49:00
其實我看到這新聞的第一想法就是,原來當年警察用監視器畫面列印下來寄到我家的罰單是違法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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