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獨裁柯腦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5-01 16:27:37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資料被紀錄不代表可以調閱
: 而紀錄資料也並不是因為你可能違法所以被紀錄
: 車籍、戶口等相關資料主要適用作人民身份和財產證據以及政府課稅證據
: 請問你打每通電話電信單位也會有紀錄那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隨意調閱
: 你的通聯?甚至監聽?
: 公家機關有資料就是違法?這點和科文哲說超速拍攝一樣模糊焦點
: 公家機關有資料警察也不可以隨便調閱資料,這是違法行為
問題是車牌本來就是要給人看的
根本就不算是不可調閱的紀錄
你走在路上看到車牌
是調閱了什麼紀錄嗎?
真正該強調被調閱的紀錄應該是指那一台車的車籍資料
如果你沒違停,而被調資出來
這才叫違法的行為
公家機關的資料警察不能調閱
但問題是車牌人人都看的到啊
有種你就不要把車牌放出來給大家看啊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5-01 16:39:00
yap 車牌確實是給大家看得 非常同意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5-01 16:44:00
車牌不是私產,是政府物件。人臉和車子才是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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