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員晚到20分鐘釀3死車禍 市府要求

作者: eliokky (F.C.)   2015-05-05 15:15:51
※ 引述《liskenny (Why so serious?)》之銘言:
: 警員晚到20分鐘釀3死車禍 市府要求懲處
: http://tinyurl.com/m5u7l2n
: 2015年05月05日11:53
: 台中市沙鹿區向上路六段昨發生三死五傷重大連環車禍,市長林佳龍今天主持道安會報

: 檢討該重大意外,對於員警因延遲20分鐘到現場處理只是擦撞的交通意外,導致後方車

: 煞車不及釀成重大死傷意外,要求警察局專案檢討疏失,懲處失職人員,不容慘案再次

: 生;道安會議中並建議增設汽機車分隔島,避免汽機車爭道可能發生的重大死傷意外。
: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5-05 15:16:00
作者: antilibra   2015-05-05 15:17:00
是的 看來出事直接找基層不單是任何一黨的專利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5-05 15:19:00
大車的檢修制度,這個地方政府有法可管嗎……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15-05-05 15:30:00
很多不該地方管的,高雄王跟台南王都自己定法律了
作者: yevvi (yevvi)   2015-05-05 15:30:00
有關"鴿子"法規也不是地方管的阿,那+ln幹嘛檢討鴿子..XDD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5-05 15:40:00
一個為了鴿子該不該站崗抓違停被砲轟 一個有事沒事找鴿子麻煩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5-05 15:43:00
+龍不意外 民進黨都是這類沒擔當的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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