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5-08 11:56:5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08002621-260407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晚低調與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見面,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早被問到此
事,指他不在場,兩人應該是初步交換意見,好像也沒什麼進展,不過不急,總是有開始
談就好。
對於趙藤雄說當年不知道大巨蛋權利金為0的事,柯文哲回應還蠻驚訝的,身為公司的大
老闆,不曉得權利金還敢簽約?講話要依照常識,幾百億的案子、權利金是0,你敢簽?
媒體報導世大運開閉幕式確定改到台北田徑場舉行,柯文哲說,這是先做最壞打算,因為
談判不曉得拖到什麼時候,所以跟體育局長洪嘉文說,先假設世大運和大巨蛋脫鉤,這樣
比較好處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05-08 11:59:00看起來是假新聞,會談完市府放放新聞嘴砲
作者:
siamen (典型魔羯座)
2015-05-08 12:00:00現在就習慣用蠢人邏輯去理解複雜的法規阿為什麼能沒有權利金!?為什麼環保用地可以變更!?阿就規定可以啊幹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05-08 12:01:00唉 所以正如你所說的:遠雄知道權利金為零
dakkk政黑大將 還是沒教我們鐵蛆要怎麼護航QQ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5-08 12:05:00大雄說他不知道耶? 那零權利金是馬狗還是胖虎偷偷送的阿?
作者: gasihbi (蓋斯比) 2015-05-08 12:06:00
不知道=不敢簽? 有人拿十幾億現金給你 你敢收?
當然收啊 反正有罪也是市政府 遠雄爽賺 何樂不為?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5-08 12:15:00無腦柯文哲 總是從一般無知民粹的角度在看事情欠缺法律素養的草包
搞不清楚喔,路上隨便撿到幾百億當不知道就收下來喔柯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5-08 12:22:00比較好笑的是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啥是BOT上次還看到柯粉說大巨蛋在搞變更設計來追加預算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5-08 12:23:00一整個很爆笑!!!這到底在支持什麼的都搞不清楚
一個人的言論就當全柯粉的言論,你的智慧大家也很清楚柯完全踩到痛腳了,一堆人通通跳起來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5-08 12:26:00噗!我有說"一個人的言論就當全柯粉的言論"嗎?我陳述一個事實罷了~怎你跳那麼高?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5-08 12:27:004800億 VS 280億哪時候會拿中華民國總統跟台北市市長相比阿...
那你只說一個人嗎?那要說清楚啊,只講柯粉大家都會誤會的,懂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5-08 12:28:00人家在陳述權利金非必要條件,就你在那總統市長的~
柯的意思是 早上趙藤雄說他只負責蓋,不知道權利金是0柯回應他 你不知道權利金還敢簽
我不知道大巨蛋的安全問題可以用繳交權利金的方式改善?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5-08 12:30:00結果兩個g在互捧XD
itri邏輯有點跳,柯P哪有講權利金繳了安全就沒問題=_=
還有反串i哥 你是不是不曉得張藥房案 縣府敗訴啊...
作者:
Nchun (NNN)
2015-05-08 12:33:00假如趙藤雄很開心的簽約 不就表示他知道權利金是嗎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5-08 12:37:00作者:
Nchun (NNN)
2015-05-08 12:39:00是說 這份報紙根本少寫了吧...你去看蘋果影音擋他說 幾百億的案子 權利金是0 你不知道? 敢簽嗎?
這兩句有點前後矛盾 但是不絕的大雄會不知道權利金多少就簽了
作者: cjepj 2015-05-08 12:40:00
趙:權利金I don't care 我一定要蓋 馬:好 權利金=0
作者: cjepj 2015-05-08 12:41:00
這種事情你也敢信?
作者:
Nchun (NNN)
2015-05-08 12:41:00所以他是說 權利金不知道多少 敢簽約? 權利金50% 也簽喔 ㄏ
等等 現在是老闆簽約不知道權利金多少很正常的意思嗎
geosys兄的意思應該是權利金非bot的必要條件,老闆知道整體成本就好,細節不是關注的點
作者:
Nchun (NNN)
2015-05-08 12:46:00還有 促參法規定 應設權利金 所以是必要的廉委會好像就拿這條法 來辦的樣子我是看政論節目 一些議員評錀員說的啦
知道總體成本就可以不用知道權利金多少的意思嗎?總覺得好像怪怪
促參法第11條,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記載2.權利金及費用之負擔
幾百億的案子 權利金這種年年要出的 老闆不知道 超乎常識
作者: david6067 (啦 啦 啦) 2015-05-08 13:02:00
說不知道一定是虎爛啦 只是約不會簽不下去啊 政府送錢給我 幹嘛不簽權力金就是成本的一部份 你跟我說老闆不管成本?鬼才信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5-08 13:09:00「這一切都要行政部門配合才能辦到!」這隨搜的?
作者:
asole (澇塞輸球超爽的)
2015-05-08 13:13:00你的理解有問題 他的意思是你都不知道合約內容敢簽?
作者: sleepy (nanokeytall) 2015-05-08 13:32:00
我來簡單下個結論:柯文哲下台啦
大巨蛋可以賺7300億 柯P快買回來自己賺 好蛋不買?
作者: diaw (diaw) 2015-05-08 15:29:00
有不計較賺多賺少錢的商人?那罪犯老闆幹嘛送錢打通關!寧願相信一個要入獄的人的話!唉!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5-05-08 16:46:00
以趙的言論來看根本漏洞百出你簽了 但不知道權利金多少 萬一一攤開權利金是一兆那不就賠死反過來說 就是知道合約完整內容(當然包括權利金)才會簽合約 作商人的沒有人不會這樣作的所以 約簽了 然後再說自己不知道內容 真實情況只有無行為能力才會這樣
作者: xaioblue 2015-05-08 23:10:00
皇上還需要做事情,管拳莉菁嗎,交給下人做就好
作者: Bruney 2015-05-09 05:19:00
幹那麼多事不就是為了錢錢錢錢錢,無論權利金是否為0都牽涉自己的錢錢錢錢錢,完全沒有忽略的可能,1%可能性都沒有,罰款幾十幾百萬都賴的人會不去看那億來億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