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還是一樣全身而退,因為一開始就說沒有開發權利金
: 要牽扯到馬英九最少也要像宜蘭那個案子一樣
: 馬英九主導只有遠雄得標
: 其次馬英九主導降低營運權利金
: 最後馬英久收錢
: 最後一點不是重點有沒有收都可以圖利廠商,問題是
: 權利金本身並沒有強制硬性規定,在BOT案件中權力金
: 是個案不是通案,也就是大巨蛋改用其他方式回饋,
: 不代表101或是富邦那個也可以這樣用
: 但問題在於遠雄得標和馬英九沒關係是因為只有他,其次
: 馬英九也沒有主導降低營運權利金阿
: 實際上每年大具但必須提供台北市政府免費使用十天,其他
: 天數的門票收益,不論賺錢與否都要提供5%給台北市政府做
: 公益使用
: 以自由時報的說法每日成本最少兩百萬,十天就是兩千萬了
: 如果用三百元門票記算,四萬人一場可以收六十萬,如果是
: 大型演唱會像五月天那一場就是四百萬了,以小巨蛋的狀況
: 來套一個月就十場,一場四百一個月台北市就收四千萬
: 一年就是五億最少,所以原本千分之一是收多少?
: : 馬英九必需要說明清楚,他憑什麼干涉甄選委員會的過程呢
: 你必須說出他只讓遠雄得標阿才能說他干涉
: 別忘了當年馬英九可是拼了要讓遠雄廢標就因為竹工工務店那件事,
: 結果工程會說馬英九廢標無效遠雄繼續蓋
: 當時工程會主委聽說好像姓郭,好像是女的,好像因為促參案被關
我看你這叫睜眼說瞎話吧
李述德都說的很清楚了
權力金為多少
是由府內高層決定的
那府內高層是誰
不是馬英九還有別人嗎?
你講的沒錯
權力金沒有規定不能為0
但是,是否該為多少
必需由甄選委員會來決定
而不是由府內高層來決定
由府內高層來決定就是圖利
如果是由甄選委員會的專業來決定的
那麼馬英九也許沒事
但問題又來了
甄選委員會很明顯的是違法的會
因為馬英九並沒有依促參法選人
如果馬英九不想圖利遠雄
為何要自已親自額外選人?不按照規定來選人?
而且招標後,沒按招標的內容來要求遠雄
反而是不斷的為遠雄量身定造規格
這不叫圖利,又什麼叫圖利?
如果要這麼搞
還要甄選委員會幹嗎?
就由馬英九叫遠雄自已決定怎麼做就行了
完全不需要甄選委員會這個單位啊
甄選委員會不過就是馬英九的橡皮圖章
一點作用也沒有
是不是只讓遠雄得標這件事不是唯一決定是否有圖利遠雄
連後面的改標都有圖利遠雄之嫌
還有在背後叫甄選委員會不得收權力金也是圖利遠雄的行為
如果這樣做都不叫圖利
那以後的市長就學馬英九就行了啊
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不需要再搞個委員會這麼麻煩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