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請馬總統學陳總統 放棄豁免權
◎ 謝又新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說,若柯P認為馬總統在大巨蛋案有罪,就請市長儘快移送偵辦,馬
總統願意配合司法進行公平、合法調查;還說柯應負起該有的政治和法律責任。
君子有成人之美,柯P快移送馬前市長吧!法務部也請勇於承擔,這是社會矚目重大案件
,不可壓案置之不理,應儘速分案處理。馬總統都已經透過發言人表示清者自清、坦然面
對,羅瑩雪部長一定要對馬總統有信心,也不用再揣摩上策了,趕快要求分案偵辦,因為
這是馬總統的期望!
但小市民有個小心願,請馬總統不要行使「刑事豁免特權」!當你接到傳票時,希望你坦
蕩出庭應訊,像當年陳水扁總統,放棄刑事豁免權前往花蓮應訊一樣。
況且,馬總統日前也曾為了馬王之爭衍生的黃世銘洩密案件,放棄刑事豁免權以證人身分
出庭,有一就不應該無二!這次一定要應訊,全民都睜大眼睛在看,不然你就成了前教育
部主秘莊國榮口中的小╳╳喔!
(作者為家庭主婦,台北市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80234
扁迷真的很好笑 還放棄刑事豁免權勒 扁真敢放棄行事豁免權的話
陳瑞仁起訴國務機要費案的時候 起訴名單上就會有貪扁的名字了
而根據釋字627號 "總統不受刑事訴究之特權或豁免權,乃針對總統之職位而設,故僅擔
任總統一職者,享有此一特權;擔任總統職位之個人,原則上不得拋棄此一特權。"
而偵辦國務機要費的時候 扁扁為了怕被關 還在那邊編造犒賞清冊 編南線專案等故事
等到真的被關的時候就開始裝瘋賣傻 開始尿褲子 誰是小XX 還不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