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l ( )》之銘言:
: : 市長不該以賺錢為目的沒錯
: : 但是銀行就是以賺錢為目的
: : 而縣市政府常常為了特定目的去舉債
: : 導致政府欠下大筆的錢還要付出為數不少的利息
: : 而且民眾有很多地方需要補助
: : 這些光靠稅收就夠了嗎
: : 再來違規本來就不對
: : 漲你罰款又如何
: : 不要違規不就好了嗎
: : 當個守法的好公民就不用擔心罰款了啊
: : 我不懂的事為何有人一直要替不守法的人講話
: 無論是監視器還是夜間開單(非夜間拖吊)
: 都起不了改善交通的目的
: 因為當事人當下都不會知道
: 跟以前警察偷拍是一樣的道理
: 無助於改善當時的交通 卻有助市庫的收入
: 如果說政府已經儘最大努力了(例如已廣設停車場)
: 最後不得已才使出開單手段 那是OK的
: 可是感覺並不是這樣
: 財政問題 一碼歸一碼 退休金有問題就修退休相關法律
: 不可以用違規來賺錢
: 也許人家並不是不想守法 問題附近沒有合法的停車位
: 就算柯P要消滅台北的汽車也要給人時間 要有相關配套
: 總之 我是想提醒柯P 勿露出商人嘴臉 洋洋得意賺了多少錢
要廣設停車位就要有地啊
不知道那個台北人願意將他的房子拆了
給大家做停車使用
還是打算都更然後再提供大量的位置給大家停車?
還是國有地不要蓋社會住宅了,拿來蓋停車場比較好 ?
還是你願意去勸台北人搬離台北,拆房子給大家停車?
還是公園拆了,改成停車場給大家停?
能不能講一下,停車場的地從那裏來?
還有政府有什麼義務要管你停車方不方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