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由於我想PO的有附帶事例, 所以無法用推文討論
回一下版主公告...
本人也是對新板規關於人身攻擊的標準部分有疑慮
但這樣空白的討論可能很難使板友了解標準在哪
在之前臨時板規時, 我提出的幾個檢舉案...
全部被hw102050版主以單從推文中並無指定ID之字句, 原文並無明顯人身攻擊 這些理由
判決不受理, 當然前面臨時板規比較寬鬆我能理解,這部分沒有異議
但想請問若為以下這些情況, 在新板規中是否構成人身攻擊呢???
1.
#1LDX_C0J
噓 lovepeace83: 你這睾丸人的素質比你口中的支那人低多了,不過嘛, 04/22 11:43
→ lovepeace83: 像你這种貨也就靠嘴上給別人口交也找點快感了。 04/22 11:43
→ lovepeace83: 其實不論咋折騰,爾等都起不到任何用處,就這樣。 04/22 11:44
2.
#1LDyMWFU
→ hfptt: 原來又是一個到中國討飯吃的台巴子,在中國的垃圾太多了 04/23 10:08
3.
#1LHq5v5S
噓 bigbear2007: 亂講,人家2.0明白表態, 就是一個支那原則,沒有各表 05/04 17:56
→ bigbear2007: 這個ID是深紅低... 05/04 17:56
受創很嚴重喔?XDDDD
#1LHQWhlO
→ iChina: 整個政黑,有誰這樣攻擊大陸人?你受傷很嚴重喔? 05/03 22:24
4.
#1LLWUBx8
→ HellBlazer: 樓上﹐你還是個人嗎﹖ 05/15 22:56
→ HellBlazer: bigbear2007﹐我即便進水桶﹐也不屑你這種沒有人性 05/15 22:59
→ HellBlazer: 大陸小朋友都吃屎才能卑鄙扭曲的心靈感到快慰嗎﹖ 05/15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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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以上這些情況, 在新板規中是否足構成人身攻擊???
煩請板主協助釋疑, 感謝....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雖然新政黑版規經過五天討論
: 再由版眾投票表決而已經生效
: 但我有注意到一點
: 那就是不同意新版規的人同時也高達36.61%
: 如果還有版友對於新版規有什麼想法
: 或是認為有什麼不夠好的地方
: 歡迎於本篇底下推文回饋
: 或是在政檢版提出建議
: 也謝謝投同意票的版友對新版規的支持
我們的大原則是一致的 要特定對象+明顯貶抑敘述如果沒判成只是代表版主認為不構成這樣的要件
所以像這些例子,在新板規中還是不會構成人身攻擊您意思是這樣嗎???
如果您還是認為您有被某人人身攻擊可以提告 由司法機關做更詳盡的調查和雙方交叉答辯
這部分另外再談,PO這篇只是想弄清標準在哪裡只是想知道是否在新板規中,以上這樣的情況
沒指明道姓或是無法直接無歧義得知指稱對象就不會判成
OK那我能理解....所以像這樣的情況是OK的...感謝解釋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16 23:11:00睪丸人……還蠻有創意的
雖然我實在很難理解板規在人身攻擊部分訂的比法律寬鬆, 其理由在哪...不過這也是版主裁量權,所以我認為應該予以尊重...
而且你認定的人身攻擊真正提起告訴時也未必成立到時候未必會是你滿意或認同的結果 新版規的規範至少毫無模糊的空間
1.2成立的可能性很高,不過他們是支那人,無法告..XDDD但新板規這樣絕對會造成板友互罵的結果
直接拿掉這一條不就好了,版主又不是法官,是不是人身攻擊,不是版主說了算,覺得自己被攻擊了,就請對方上法院
你這狗娘養的賤種... 因為我沒說"你"是誰.所以無罪也好,. 拿掉吧, 這樣搞人身攻擊這條幾成具文
因為藏在眾多推文裡,那麼只要沒有指名,幾乎皆可無罪
『黑特』文章得發表後24hr內用站內信通知板主進行鎖文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16 23:21:00這是我判決 不過我人在外面 等等我發文回覆回覆~
OK. 沒事, 主要讓大家了解新規定的標準在哪就可以不是不想跟推文回應,因為這個明顯是人身攻擊我跟著罵回去.,然後你告我我告你,我沒事上PTT上到跑法院,吃撐著...OKOK 沒事啦, 我不是不服判決,只是想了解標準感謝二位回應....
作者: billy027486 (hermis) 2015-05-16 23:35:00
文中出現性愛或性器官有關連的詞算妨礙風化吧
那個傢伙東北來的,大概是東北人的罵人習慣,...XDDD我倒覺得尊重版主裁量權吧.,不滿意可以下次出來選.XD
雖然我也無法理解為啥板規比法律鬆,不過這是裁量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