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DPP:立委過半 立法抄黨產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5-17 00:49:56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台灣人民應該關心的是某政黨做這件事是不是在執行仇恨式清算黨產
: 和侵占他人資產等違法違憲倒退式民主的做法
: 德國在處理東德共產黨產
: 第一部經過嚴謹的法律程序確認共產黨在當時屬於非法政黨
: 第二在清查這些非法取得的資產時,並不執行追殺式的仇恨清算
: 也就是共產黨依照這種非法手段取得資產,其他人因此從中獲利
: 就會去清算他獲利的內容算在內追回,也就是以非法做為清算的
: 指標而非政黨
: 而在台灣比如耕者有其田和三七五減租這些國民黨利用不值錢的股票
: 套換土地牟取利益,以德國的標準就會全部追回國民黨和佃農以及相
: 關人等的利益,把這些利益歸還給當時被侵占和強佔的地主
: 某政黨做得到嗎?
基本上
該是國民黨的就國民黨留著
不該是國民黨的就該還給國家
過去因為國民黨政策所得到的土地,這是國家用法律給予的
如果有問題,應該去釋憲或者是國賠
而不是由個人去承擔還這個土地
再來就是國民黨想留下黨產
就要清清楚楚的交待黨產的來源
如果是合法得來的,比如黨費還是合法的政治捐獻那留給國民黨沒問題
如果是國民黨利用政權沒經過合法的法律程序所得到的財產
就該充公
該是國家的就該還給國家
該是國民黨的就留給國民黨
這才是公平與正義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5-05-17 01:11:00
不要說廢話 問題是怎麼區分阿誰來舉證呢? 推定利益歸國民黨嗎?這樣你有什麼資料?另外對D黨來說這樣不是變相幫K黨解套嗎?(而且還要不到錢)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5-17 01:14:00
合理的論述 但無法執行現在就是沒有人能定義區分這些黨產該怎麼還
作者: jerry4431   2015-05-17 04:41:00
綠吱吱: 我說了算
作者: jerrygo (夏端)   2015-05-17 10:05:00
藍蛆蛆:槍桿子出政權,國家的財產就是黨的財產,不服就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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