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銘言:
: 其他內容都差不多
: 首先請定義何謂黨國權貴?又非所謂黨國權貴卻擁有國民黨不當資產者
: 要不要追?非黨國權貴卻因此獲得龐大不當利益者要不要追?
: 法律不可能只針對某個人定治法律這是違憲的
: 單單前面黨國權貴就可以讓一堆民進黨的人一起被清查了
: 立法抄可以但不能儘針對想要針對的特定對象,而放過其他也做了同樣事情的人
你不用狡辯了,如果DPP或反國民黨的力量過半,
國民黨的黨產絕對會被追討,只是差在範圍的大小而已
你說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
抱歉,這一切早就被國民黨推翻了
2010/8/19 由吳育昇提案的法案,依卸任總統犯貪汙一審有罪
就取消卸任總統的禮遇,若到三審無罪,才補返還
此法案,立即適用且溯及既往
而且一審有罪立即處罰,等於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即便三審無罪也無國賠機制
結果當初的陳水扁立即適用,卸任總統的禮遇條例全部被取消
既然國民黨玩過阿扁,那國民黨的黨產就會更有正當性
這些黨產討回來,不會進DPP口袋也不會進私人口袋,
全是回歸國庫。
你在這邊狡辯甚麼不能討不能追,要搞釋憲,只是無謂的掙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