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黨產問題存在三個問題:
1. 一些不動產是在威權時代,藉著侵占國產而取得。
2. 黨營事業的發展來自政府的政治力庇護。
3. 過多的黨產投入選舉裡,會對其他政黨形成不公平競爭。
由於KMT威權統治台灣長達數十年,要證明那一個不動產是侵占國產,那些黨營事業是政
治力圖利而茁壯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難以舉證,如果真要一筆一筆計算絕對曠日廢
時。
但是KMT所持有的黨產,其取得方式存在極大的爭議,以及對其他政黨形成不公平競爭是
事實。所以為了台灣民主政治良性發展,KMT黨產必須要有一個退場機制。
我認為最好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對於KMT既有的黨產,應該引入KMT自己過去扁案時所主張的「實質影響說」來處理,將威
權時期遺留的黨產一律界定為取得不合法,是必須返還國家的財產。
然後在立法規範政黨能持有的財產上限,徹底解決不公平競爭的問題。這樣的處理方式既
公平又簡單,又能規範所有政黨營造一個良性的政黨政治環境,令台灣民主政治的運作更
佳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