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5-05-21 00:08:44※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我認真來回一點好了,所謂不在籍投票包含以下幾種
: 1.特設投票所:例如在監獄設立投票所,讓無法回鄉之受刑人投票
: 2.移轉投票所:例如在其他地方工作的選務人員可以申請在工作地的投開票所投票
: 3.事先投票 :就是事先投票,一般是提前15天
: 4.通訊投票和網路投票
: 一般來說,爭議點在於通訊投票和網路投票
: 因為123在投票的時候選務人員都可以事先確認身分
: 但是4在投票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信封前或是電腦前是不是真正的投票人
: 回到實際面上
: 不管是哪個黨他們真正想推/擋也是4
: 因為123投票時還是一定要回到台灣(我想大陸不可能讓你設中華民國投開票所)
: 只有4可以讓台商在大陸能投票
如果第4種投票是無法確認是不是真正的投票人......
除了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的投票人外,
知不知道 投票人 有沒有在被 暴力脅迫 下投票?
金錢利誘
如果我要買票,要求被我買票的人,
在我面前的電腦投票,會不會被發現?
在我面前圈好票,我再封好信封幫他寄,會不會被知道?
如果第4種投票是無法確認是不是真正的投票人......
只有4可以讓台商在大陸投票,
也只有4可以讓買票的人,確定被買票的人是否收錢有投票、或亂投票。
也只有4可以讓想強迫別人投票的人,親眼確認被強迫的人是否真照自己
的意思來投票。
如果第4種投票是無法確認投票人是不是真正的投票人;
如果第4種投票是無法確認投票人是不是秘密/受威脅下/受利誘下投票;
那第4種投票方式,沒有討論的空間,應該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