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龍殺人案 跟這次小妹妹被殺案 還有 鄭傑捷運殺人案
共通點都是隨機
我不知道為啥廢死不適當的開放理念?
這種明顯的殺人案 就直接死刑給他GG就好了
為啥要讓加害者家庭 受害者家庭一起煎熬?
我最度濫DPP二點
第一點:廢核(離題不談)
第二點:廢死(我很賭爛)
止凸去消費固然可恥 但DPP廢死就不是事實逆!!!
每年在那邊勿忘228 喔 小妹妹被殺 就在那邊裝可憐說:這期我們沒提 帶種點 撤回廢死
很難逆!
管媽 你比段宜康還不如 人家敢老實承認廢死(開放BR我第一個支持送段上去)你還在那邊
扭扭捏捏的...
補個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