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治競爭的問題
其實就是人民能不能自由選擇政府的問題
換句話說從用手投票變成用腳投票
如果我不喜歡有死刑的國家 我能不能到沒死刑的國家生活
如果我不喜歡給有死刑的政府統治 我能不能給沒有死刑的政府治理
第一個如果很難 除非移民或重新投胎
第二個如果卻是極有可能發生 因為美國就是這樣一個國家
美國目前31個州有死刑而其他州則廢止死刑
一個國家裡竟有如此差異
這在大一統思想的國度裡是很難想像的
各地法律不同難道不會產生混亂嗎?
這個問題留給有興趣的人去探討
美國能有這樣的制度
跟美國是不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毫無關系
而跟美國是個複合國國家而非單一國家有關係 簡單來說美國採行聯邦治理
很多人會誤會"聯邦制"是國家領土大才適合
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如果能瞭解聯邦主義的內涵 就會發現聯邦制是非常先進的政治形態
想想看如果台灣採取聯邦治理會有什麼好處
廢死團體不需要每天跟法務部還有鄉民對戰
他只要到一個人口比較少的縣市居住並爭取議員的支持 將法律進行修改就好
而不需要對抗全台灣人 他只需要一個縣市的人口支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