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rtkuan (GRE)》之銘言:
: 我不知道這位是不是崩潰的柯p粉啦!
: 國民黨有沒有拿人家好處,我不敢說
: 不過我到是確定
: 柯屁的副市長出國被遠雄招待過啦
: 可憐的柯粉,
: 因為主子能力不夠,只能射箭畫靶!
: 既無不法,你怎能說人貪污呢?
: 反正柯粉說話都不用證據的。
: 擺爛簽約?
: 先叫柯p簽幾個大約 檢視後再說吧!
: 上任半年,多的是出張嘴,話大聲,
: 看到的是,一個個建設被延遲,
: 說是弊案,然後又查不出個鳥。
: 既無建樹,只會破壞,柯p出品!
問題是早就查出了一堆弊了啊
結果沒辦法辦
這就是台灣法律荒謬的地方
光一個促參法就能讓市長無限上綱
隨便亂用市民資產
還可以危害古蹟、破壞捷運
為何一個市長有這麼大的權限啊?
結果也沒看到國民黨的人出來道歉
為馬郝這二個垃圾不當的行為來修法
然後就拼命的護航馬郝這二個垃圾
而且所有的bot 案全部都以百貨公司為目標
完全失去建商該負的社會責任
政府出地給建商蓋百貨公司?
台北人是需要多少百貨公司啊?
整個忠孝東西路還有信義區一堆的百貨公司
嫌不夠,還拼命的幫建商蓋百貨公司
誰準你市長這樣搞啊?
乾脆說市長是建商任命的好了
不是市民選出來的
要不要給馬郝二個人功在建商的獎狀啊?
遠雄破壞古蹟是事實,不需要證據
馬郝跟遠雄亂簽約也是事實,不需要證據
所有的bot 案全被百貨公司化也是事實,不需要證據
馬郝對建商真好,拼命合法圖利廠商
國民黨到現在還沒人提案修補這個漏洞
到底知不知恥啊?
難到法律沒說殺人有罪就代表殺人是合法的嗎?
這只能說是法律是可惡的,這些立法委員全是垃圾
沒人要修補這個圖利廠商的法案
這不是柯p 的問題,這是立法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