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竟甘為財團打手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6-13 17:49:37
※ 引述《chenggong (依芙)》之銘言:
: 所以你的意思是
: 台北市長提名
: 警政署任命
: 那請問如果台北市長提名建議的
: 警政署會不同意嗎?
: 如果警政署不會不同意
: 那跟台北市長任命有什麼不同
: 走個過場你好像覺得警政署要負責的樣子呢?!
當然不同哩
由台北市長任命
那就是法律規定這是台北市長任命的職位
警政署尊重地方首長的意見
那只是尊重
不一定要同意
再來就是
不是警政署要負責
是立法院要負責
集會遊行法就是規定不準你非法集會遊行
那你就是不能集會遊行
這是法律規定的
有意見的話
去找立法委員啊
這一切關柯p 屁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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