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憲不成又不是像通過服貿那樣嚴重, 十八歲投票自然很
好, 但沒有也不會怎樣. 何況很多民調並未過半支持十八
歲投票, 所以雖會影響現在未成年者以後的投票意向, 但
不會影響現在已成年投票者的意向. 強求十八歲投票比較
像是公民團體與民進黨一廂情願的主張, 難在社會共鳴.
2.為討好年輕人, 洪秀柱與國民黨支持十八歲投票, 但不會
讓它通過. 因為十八歲與十九歲的選民大多會投民進黨,
那麼國民黨何必搬磚砸腳?
3.阻止一項法案通過, 佔領立院很有效, 可妨礙投票. 但想
強求一項法案通過, 很難. 因為立委只要不出席投票即可
, 你公民團體能怎樣? 何況修憲需要3/4.
4.今天沒過就沒法修了, 所以公民團體也只能在今天衝一下
顯示國民黨沒誠意, 但實際上還是沒用的. 太陽花很難說
開第二次就開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