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市府、遠雄毫無交集 大巨蛋明付仲裁恐陷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6-21 21:21:23
遠雄大巨蛋是否得展延工期,已進入仲裁程序,22日將由市府與遠雄出席台灣營建仲裁協
會召開的仲裁庭。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21日表示,市府並不同意組成「協調委員會」,當
然也不應進入委員會決議才得進入的「仲裁」程序。遠雄副總蔡宗易則表示,是依照合約
中的爭議處理程序走。因此若雙方都不退讓,仲裁程序恐怕陷入僵局。
6月16日,北市府基於遠雄延宕工程,希望由銀行團接管大巨蛋,控制住遠雄巨蛋的金脈
,藉此使遠雄在巨蛋安全上做調整。遠雄反擊表示,早已向市府提出展延工期343天,是
柯市府上任後的體育局推翻郝市府時期交通局、環保局同意的決議,並強調雙方目前已進
入是否能展延工期的仲裁程序。
爭議處理3步驟:協商、協調、仲裁
依照雙方合約中第20條「爭議處理」規定,契約雙方有爭議,第一步是進入雙方「協商」
,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得提送第二步的「協調委員會」決議,但此委員會須經雙方同意
組成,若連協調也不成,才會在協調委員的決議下進入最終的「仲裁」程序。
法務局長楊芳玲21日表示,遠雄曾向市府建議組成協調委員會,但北市府不同意。因此市
府認為遠雄提仲裁的程序不合規定,市府並不同意組成「協調委員會」,當然也不該進入
遠雄所提的仲裁,因為仲裁這一步需先經委員會決議才能交付。
北市府:未經協調會決議,何來仲裁?
楊芳玲日前赴市議會專案報告時表示,遠雄在未經過契約第20.3.1條列舉的3種得予提付
仲裁的情形下,就逕自提付仲裁,顯然違反約定。且依契約20.3.2條規定,縱使雙方有仲
裁意願,應由「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辦理,但遠雄在未經市府同意下,就送交台灣營建
仲裁協會提仲裁,又與契約不符。因此,北市府主張台灣營建仲裁協會根本就沒有大巨蛋
案的管轄權。
遠雄副總蔡宗易21日對此回應,遠雄於前市長郝龍斌時期,與市府有過3次協商,但柯市
府上任後,根本不願意走爭議處理的第一步協商,故直接進入協調委員會,但市府又不願
派代表參與,故依約直接進入仲裁。至此,雙方呈現各說各話、毫無交集的情況。
遠雄:依約直接進入仲裁
遠雄認為工期展延與否要付仲裁,但市府認為是否要仲裁本身都存在爭議。不過楊芳玲表
示,市府雖然不認同此次仲裁,22日依然會派代表出席仲裁庭,表達市府不同意仲裁的立
場。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則表示,明日將針對是否仲裁本身進行協商,不會進入實質的仲
裁程序。
明日的仲裁庭共有3位仲裁人,由議約雙方各推1位、共推1位的方式組成。北市府推派政
大法律系教授黃立,遠雄推出台灣營建仲裁協會理事長施義芳,另外雙方共推中央大學營
建管理研究所教師姚乃嘉為主任仲裁人依據《仲裁法》第32條,仲裁庭最終的判斷,以多
數決為之。
若日後雙方就爭議事件走向實質的仲裁程序且談不攏,依約20.4條,只要一方提起撤銷仲
裁判斷之訴,雙方就會進入地方法院審理程序,之後可持續上訴至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屆時將會是一場曠日費時的法律戰。過程中除非契約已確定全部終止,否則不論爭議是否
釐清,雙方仍需繼續履行契約。
轉貼自風傳媒http://www.storm.mg/article/54122
不協商 不派人參加協調會 然後又說仲裁不符程序
本來的邏輯應該是 協商不成就開協調會 協調會也不成才進入仲裁
現在變成市府不派人協商 也不派人協調 然後說沒協調會通過怎麼能進入仲裁
重點是市府也派了人去仲裁...
如果仲裁結果偏遠雄不知道市府要怎樣回應
不會三種都不派人嗎?
原來之前市府跟遠雄開的都叫作研討會...
柯p還罵人罵得很兇呢...
大巨蛋八點檔到底能不能在明年520之前準時下檔呢??..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21 21:23:00
五大笑話來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6-21 21:24:00
最後會上行政法院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6-21 21:26:00
推五大笑話 反正先把你鬥臭鬥爛就對了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6-21 21:27:00
真的 國民匪推的BOT案全都是笑話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21 21:27:00
說真的 應該先把柯狗抓去關吧 這樣毀謗都不用負責喔 光遠雄案就不知道要吃幾十條官司了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6-21 21:28:00
看完這新聞 再次確認 柯文哲史上最差台北市長 無物誤連阿扁都做得比柯好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6-21 21:29:00
我看至少要先假扣押柯狗的房子跟財產 他詆毀遠雄造成的損失絕對不能讓他逃掉
作者: yisdl   2015-06-21 21:29:00
這個一定要拖到明年520後了只有抽銀根可以制伏遠雄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6-21 21:30:00
太公XDDD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5-06-21 21:30:00
等著看拆蛋 遠雄倒閉 國民匪解散 好開心
作者: FrankChaung (~~~~)   2015-06-21 21:30:00
前幾樓分進合擊動作真快喔^_^
作者: jackliao1990 (jack)   2015-06-21 21:31:00
拖到520? 那時柯的滿意度還會有3成嗎?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6-21 21:34:00
推jack大 除了拆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還幹了啥?炒新聞最會
作者: fishchan (罵人直爽)   2015-06-21 21:36:00
努力拖到明年 一切迎刃而解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6-21 21:37:00
有點好奇不協商市府方的說法是啥
作者: jackliao1990 (jack)   2015-06-21 21:42:00
五大案變救援投手了 柯一出包就拿它轉移焦點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6-21 21:44:00
柯明琛:不戰不走不降不和
作者: billy5983298 (billy)   2015-06-21 22:05:00
看遠雄跟葉世文和KMT的勾結就知道BOT的水有多深了力挺這共犯結構的kmter實在是沒救了
作者: rx178mk2 (..............)   2015-06-21 22:06:00
柯文革還會繼續自爆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6-21 22:08:00
預料無褲族很快的連內褲都要被沖走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6-21 22:13:00
遠雄自爆中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5-06-21 22:29:00
視法律如無物的柯p 我看只剩下發動柯衛兵包圍遠雄這招了
作者: chudly   2015-06-21 22:37:00
撐到2016等中央換人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5-06-21 22:49:00
也就是說市政府的代表打算主打仲裁程序不合法 是嗎?既然認定不合法 正確的方式是 不派任何代表才對竟然還與遠雄共推仲裁人? 是跟遠雄談好了一起演戲嗎?
作者: chudly   2015-06-21 22:54:00
現在這種媒體放的我都先觀望 常討論半天都是假的反正2016等小英上位夾殺就對 中央最快展現改革績效就是打這幾個案 而且撤底表現跟馬政府幫財團舔的形象有多大的反差 柯p是第一槍 等著看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6-21 23:22:00
講得好像dpp背後沒財團一樣,樓上的說法,正是顯示這是一場財與權的鬥爭
作者: chudly   2015-06-21 23:25:00
這是啊 大家都看的出來 阿扁末期跟財團也很好被ko很合理阿扁那時是金控 馬囧是頂新/ 遠雄 /日勝生 這聯結太明顯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6-21 23:29:00
這是一場金權的戰爭,要到明年大選完才會塵埃落定,倒楣的是被綁架的五大笑案
作者: chudly   2015-06-21 23:45:00
被清算的態度也很重要 遠雄擺明自找死路 完全把柯當馬郝使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6-22 06:42:00
市府一堆大律師 結果打不贏?噗嗤先神預測 市府贏面子輸裡子 遠雄輸面子贏裡子 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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