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獅子鄉長孔朝(60歲)自2010年當選鄉長後,即透過財經課前後任技士盧學賢和黃春
山充當「白手套」,向投標廠商收取決標金額5%到10%現金,孔朝甚至還大喇喇親向廠商
收賄,總計收賄2600多萬元,檢方上午依職罪起訴3人。
孔朝從上任後就和盧、黃安排多名廠商,協議以陪標或圍標方式承攬公共工程,再透過兩
名立法委員的助理向中央和地方政府爭取工程經費。
檢方表示,特定廠商會在工程發包前到鄉公所協商,除安排陪標事宜,並按慣例在得標後
最遲15天內交付決標金額5%至10%現款,後來一次農路改善工程引爆包商與盧男的猜忌,
孔朝也因而失去對盧男信任,改由自己親自向包商收賄。
雖然孔朝等3人否認犯行,不過相關包商坦承行賄過程內情。
檢方追查盧學賢和黃春山居中分別收賄300和400多萬元,因而將孔、盧和黃提起公訴,相
關廠商則另為緩起訴。(洪振生/屏東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07/643048/1/
果然不意外又是國民黨籍的...國民黨除了會貪污賄選之外...真的不會做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