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5-07-09 23:14:00我覺的這是立法的問題
應該要把實習制度化
實習的時間
實習工作的內容
實習是否具有雇傭關系
實習是否該有勞建保
實習的期間是否該視爲學生
......等
去保障雇主與學生的權益
而不是誰說了算
不過台灣的狀況是
立法歸立法
做歸做
不過有立法總比沒立法好
至少還有爭取權益和企業尊守的方向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5-07-10 00:48:00實習該不該有薪水一回事 明天苗栗縣又發不出薪水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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