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4001046-260310
2.轉錄來源︰
旺報
3.轉錄內容︰
大陸7月1日實施新的《國家安全法》,該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
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明定台灣人民要為
其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盡到共同義務,引發反彈。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表示,陸
方非常「不禮貌」,將向陸方表達嚴正立場。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也說,這樣的作法不尊
重台灣人民的感受,台灣社會難以接受,政府必須嚴正回應。不過,台灣的反彈似乎於事
無補,類似情況以後恐怕也很難避免。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了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對於治黨、治國、治軍,立法、執法、
司法,涉港、涉台、涉外等等諸方面,都有所部署,全面展開法治化的大工程,建構出法
治藍圖。在涉台方面,要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
架的共同認知,推進和平統一。新修正頒布的《國家安全法》是大陸法治藍圖的一部分,
是法治化大工程的一小步而已,並非針對台灣,但是未來在建構法治藍圖當中,任何法律
有涉及到對台部分,加入促統反獨或一個中國的條文,是法理上難以避免的。
換言之,在大陸依法治國的法治藍圖中,反獨促統(已有《反分裂國家法》)、涉台或兩
岸關係的法治化,甚至和平統一的法律架構都會逐步推動,台灣感受到的壓力也會愈來愈
大。在大陸以法律手段反獨促統,透過立法將「一個中國」法治化的過程中,台灣將會感
受到中共對台「硬的愈硬」。
其實,台灣早二十幾年就已利用修憲及制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
《兩岸關係條例》,完成兩岸關係法治化,在法理上把住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的人民,切割
成台灣地區人民及大陸地區人民,並把大陸地區人民往外推,在法律上加上種種歧視,形
塑成「我們不是同一國」的鴻溝。
《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明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是我們在兩岸關係法治化的過程中,利用修憲增定:「自由地區
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以《兩岸
關係條例》排除大陸人民的政治權利。後來更據以針對大陸地區人民訂定歧視性的法規。
例如,台灣人民過世了,其大陸子女的遺產繼承每人限定最高兩百萬元台幣;又如,台灣
人民與外籍人士結婚,來台長期居留沒有配額限制,但陸配每年有配額限制;陸配結婚6
年後才能取得國民身分證,外配只需4年;陸生有三限六不限制,其他外籍生沒有,外籍
生有健保,陸生沒有。又如,許多對外國人開放的投資項目,不對大陸人開放。
很明顯地,台灣把兩岸關係法治化的同時,把大陸地區人民往外推,加諸種種歧視和限制
,外國人不能做的,大陸人民也不能做,外國人能做的,大陸人民未必能做,比外國人還
不如。台灣做這些事都沒有和對岸有過商量,全是片面決定,從沒問過大陸人民的感受。
對此,大陸人民都默默承擔了。
現在大陸也逐步把兩岸關係法治化,但與台灣把大陸人民往外推的做法相反,大陸是把台
灣人民往裡拉,「兩岸一家親」形成「我們是同一國」,把台灣人民視同是自己的國民,
享有的待遇優於外國人,朝享國民待遇的方向走,盡量對台灣人民讓利,給予便利。例如
,7月1日起實施對台免簽,我方卻抱怨事先沒有溝通。《國家安全法》把台胞當
成一家人,一起維護國家統一,卻被台灣批評「不禮貌」。
從對台免簽可以看出,大陸在兩岸關係法治化過程中,反獨促統及一個中國原則會「硬的
更硬」,對於把台灣人民視同一家人也會「軟的更軟」,給予更多國民待遇,拉近兩岸人
民的心理距離,從底層開始進行融合。
面對大陸「硬的更硬」,捍衛中華民國的呼聲在台灣也會愈來愈高漲。形勢愈來愈明顯,
要求對岸正視、尊重甚至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將是台灣未來主政者難以迴避的主流民意
,民意壓力下會「硬的更硬」。
「硬的更硬」,是兩岸各自把兩岸關係法治化結果的必然走向,但台灣應該學大陸,也要
懂得「軟的更軟」,善待大陸人民,不要歧視,而要視同一家人。試想,當中華民國把自
己的人民(大陸同胞)往外推,待遇不如外國人,未善待自家人,又如何要人家尊重或承
認你的存在呢?
「軟的更軟」可以避免「硬的更硬」擦槍走火或走入死胡同。當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都能善待自己的人民(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加大陸13億人),不對自己的人民分等,不製
造自己人民間的對立,把所有人民人心融合在一起時,「軟的更軟」就可以化解「硬的更
硬」難題。
4.附註︰
國家安全法是把台灣人當作一家人的作為。聯合報寫社論:大陸推出國安法將台灣人
推的更遠。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藍與紅在某些地方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