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還保留著新聞紀錄
當年九月政爭 紀國棟是挺馬的!注意!他挺馬
接下來黃世銘的竊聽案、洩密案 他也是極力為馬英九辯解
所以我覺得他是真的藍的 並沒有打著藍旗反藍旗
楊實秋昨天也是講到眼眶泛淚 40年黨員 16年議員 最認真的問政者
每年出席率都排名議會第一 個人操守也沒問題 沒關說沒貪污沒圖利沒犯法
竟然因為言論獲罪?賴素如貪污被判刑都只是停權,楊實秋卻要被開除,公理何在?
昨天 楊實秋舉切格拉瓦當例子,說『同志們,讓我們分手吧!』真的讓我感動了
這個黨走到今天 貪污的留下來 圖利的留下來 賄選的留下來 竊聽的也留下來
但只是因為言論不合黨中央的意,而且還是就事論事,竟然要被開除?
各位,這符合比例原則嗎?
再來,這符合程序正義嗎?開除別人之前,是不是應該走正當程序?
至少要讓被告有陳述意見的機會,不是嗎?
結果,楊實秋說,根本沒人通知他,他還是被記者告知才知道
楊實秋,真的可以說是國民黨內最後的良心
他是恨鐵不成鋼 才會批評國民黨
竟被如此對待?國民黨的良心,會就此滅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