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膽問一下:像這樣留下一堆債務,又超過舉債上限,難道沒有構成瀆職,或造成民眾有
理由申請國賠?公務員應作為(應該本於職權,維持財政健全)而不作為(放任過度舉債,
無開源節流的成本概念),導致民眾受損害,的確是國賠的好藉口,不是嗎?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7-21 13:40:00擺明裏面大有問題,但是沒看到任何檢調單位有動作,真的很誇張,MG149這種鳥不拉雞的東西倒是很會查 = =
作者:
erectus (直立人)
2015-07-21 13:42:00我認為苗栗今天會搞到快破產,主要是阿扁瀆職所導致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07-21 13:42:00縣府不主動送調查,每天只會哭窮,係好苗栗人真的這麼鄉愿? 那無救跟希臘有的拼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5-07-21 13:45:00傅學鵬錢沒花多少..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7-21 13:49:00如果超過舉債上限叫瀆職 那世界上很多領袖都要被抓起來了而且國賠就算是要賠給那些拿不到薪水的公務員 也不是民眾講難聽點你自己要選他的 又沒人押著你一定要投他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7-21 14:02:00優質選擇
超過舉債上限還其次 只是自己及親友先買好土地等變更就大有問題了對比苗栗縣政府負債累累 劉大縣長可是把自己的負債還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