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時吧,我當上副班長(同學選我的),我也確實想辦法要把這個幹部做到盡職,
那時班上幾個外省同學既仗勢又不守秩序,
更誇張的是下午打掃時會拿錢要求其他同學代掃,然後自己涼,
我看到這歪風於是就出手介入,規定不許代掃每個都要動,
甚至不惜跟他們發生衝突.
所以嗎? 我自然而然便成了那些外省權貴同學的'公敵',
偏偏我這個副班長對於秩序又很重視,班上的霸凌也會介入,
情況可想而知,結果有天老師突然無預警把我換掉,
理由是有同學投訴我常常打架,根本不配當一個班級幹部,
於是嗎? 我就這麼被'罷免'了,倒是我還覺得那次是被'光榮罷免'呢
因為一堆同學聲援我為我抱不平,只是嗎? 什麼人不好惹,
偏偏惹到老師最重視的那幾個家裡有錢的高級外省小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