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檢察官力挺警察 把記者限制住居
就是有犯罪嫌疑重大 沒什麼好講的
所以記者跟學生一起進去
也是違法行為 非法入侵 除非有法律特別容許
不然一樣要被罰~
新聞自由只是寬容解釋法律 不是不用遵守法律~
講白的 敢去衝還怕被關 那就乖乖待在門外
進去湊什麼熱鬧~
戰地記者就是不怕死 才去戰地
難道還要跟歹徒說 人家是記者!不准殺我逆~
※ 引述《inkf (他現在27歲再打下去變28)》之銘言:
: 這可以直接提告了
: 違法又違憲
: 記者如果沒有違法事實又非現行犯
: 警察等於妨礙人身自由了
: 真慘 中正一分局長搞不好又要換人了
: 不過我還是覺得學生抗議OK
: 但是攻入官署有違法該抓就抓
: 問題腦殘的警察亂抓其他人 一定要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