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黨今告李登輝賣台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5-07-27 11:15:11
賣台一詞是個空洞的名詞
法律講求是證據與因果關係
從這樣的觀點來看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
李登輝在執政期間通敵叛國
頂多就是老人家退休嘴砲
李的犯意雖然明顯
但沒確切的證據
就像強姦犯
幻想強姦某個人
跟實際強姦某人是不同的
簡單而言你要有犯意+能力+實際作為
才能構成法律上"犯罪"
故推斷李登輝賣台
法院會判不成立
除非新黨能找到確切的證據
例如李在執政期間的公文之類的
那又另當別論了
※ 引述《aitt (喜歡美食與運動(M))》之銘言:
: 釣魚台實質上為日本控制,這有需要爭什麼嗎?
: 新黨告李登輝賣台,重點是能成立嗎?
: 就像過去黨國時期給大家編謊言說大陸是我們的國土一樣,
: 真要說賣台,除非釣魚台我們有治權,問題呢?
作者: alongzon   2015-07-27 11:25:00
反觀新黨黨主席.....
作者: Mrandy (andy)   2015-07-27 11:27:00
台灣漁船被趕出釣魚台海域很好齁,棒棒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5-07-27 11:41:00
根本連起訴都不會起訴
作者: FrankChaung (~~~~)   2015-07-27 11:52:00
支持臺灣被支那併吞者嘴愛國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7-27 12:09:00
新黨是覺得賣錯人在抗議嗎XD
作者: samopp (生樹)   2015-07-27 12:48:00
外蒙是蒙古共和國的,咦,這是賣中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5-07-27 15:06:00
賣香菸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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