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委選制

作者: coober   2015-07-29 22:48:17
想了一下
我覺得固然要改善票票不等值
但也要尊重改變選區結構的國民
一樣 不分區增加一點
原住民部分由原住民自行決定
方案有3
1.維持六席 享有提聯署權 但無投票權
2.改成兩席 比照其他立委 享有全部權利
3.併入各縣市單位投票
離島部分
方案有2
1.改制離島特別行政區 連江 金門 澎湖三區只選一席
享有全部權利
2.維持三席 享有提案聯署權 無投票權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07-29 22:50:00
第1個方案嚴重不可行 等於沒有立委
作者: coober   2015-07-29 22:52:00
給人家選阿有提案與聯署權利 就可以提出照顧地方的法案了阿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07-29 22:54:00
那為甚麼不給投票權
作者: coober   2015-07-29 22:56:00
因為不滿20萬人可以合併滿20萬人 就有一票了 自己選阿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07-29 22:59:00
這樣只會造成多數暴力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5-07-29 23:55:00
原住民本來就是弱勢了 這樣不是更弱?
作者: coober   2015-07-30 01:37:00
多的是那種 你外觀根本看不出來是原住民的原住民每年營建署的建購住宅貸款補貼 一堆完全不弱勢的原住民拿著原住民補貼根本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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