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追討黨產根本喊爽的阿

作者: wuhawuha (5566得第一)   2015-08-04 21:57:46
太多黨產他們的取得都已經非法合法化
就算是非法也已經超過消滅時效
追討黨產根本喊爽
還是一堆人在自爽
腦殘綠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5-08-04 22:04:00
政黨法草案裡面包含 政黨不得經營營利事業 不得購買辦公用途以外之不動產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5-08-04 22:05:00
是不是自爽, 就先讓DPP+台聯國會過半並通過政黨法你就知道是不是自爽囉^^為了實驗究竟是不是吱吱在自爽, 所以請wuhawuha明年要投給DPP或是台聯, 讓他們過半才有辦法實驗看看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5-08-04 22:08:00
法律不能朔及既網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8-04 22:12:00
德國表示: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8-04 22:25:00
最慘的是日本人吧,當初接收的黨產有一些不是公家的是民間日本人私營的產業,結果也跟著收進黨產
作者: leader223 (LChance)   2015-08-04 22:44:00
只以刑法有嚴格禁止溯及既往,其他法是有例外的唷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8-04 22:44:00
法律當然能朔及既往否則德國是如何實施轉型正義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8-04 23:10:00
我們有精美的陽光(抄家)法案可以對付國民黨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8-04 23:12:00
你116投給民進黨,讓民進黨過半就知道抄不抄的到黨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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