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5-08-05 17:25:24吳思華撒告這個動作實在很不智
幹 實在太失望了
面對這些小屁孩 就是要讓他們知道做錯事就要還的道理
背著私闖公署的案底走一輩子不是很好嗎???
看來以後闖公署、占領立法院都會變成常態了
台灣就此變成人治了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8-05 17:27:00還在私闖公署 你活在民國幾年?
國民黨選情都要崩盤了 當然要撤告啊 這不是很正常嗎
作者:
rover10 (é€™éš»ç†Šä¸æœƒå˜´ç ²)
2015-08-05 17:33:00不用怪原PO,哈佛法學博士有律師牌照的也說有這條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8-05 17:33:00快去北京皇陵哭吧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8-05 17:35:00看來妳的素養跟馬囧差不多 把私闖公署掛嘴邊
作者: kkabenson 2015-08-05 17:35:00
還在私闖公署 幾百年前的法條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5-08-05 18:28:00
你應該去對岸住我說真的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8-05 18:49: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放心好了 等到蔡英文當選 這些綠腦就不會私闖公署了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5-08-06 04:43:00
法出於人 本來就是人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