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02093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2015-08-05 17: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87年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任內,
明知縣府要求不得收受外縣市棄土,卻與秘書陳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
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共圖利業者1200萬元,一審依貪污治罪
條例的圖利罪重判徐9年,高等法院今傳訊徐開庭,他辯稱無不法,沒拿一毛錢,
下次庭期另訂。
徐耀昌庭訊指出,沒有任何錢進他的口袋,也無任何對價不法,反問「我圖利誰了
?」希望司法還他清白,委任律師顧立雄則向法官聲請傳喚頭份鎮公所課長陳順興
等人出庭作證。
一審時,徐耀昌等人應訊時否認濫發棄土證明,或涉圖利不法,不過,一審認為,
政府當年曾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注意垃圾掩埋場的覆土、進土事項,苗栗縣政府
也發函鄉鎮市公所謹慎處理核發棄土證明,但業者卻積極聯絡徐耀昌等人,要求核
准外縣市棄土,徐耀昌等人明知該決定不符現況,仍予同意,已構成圖利罪。
此案台北地院審理時,因更換法官,加上案件複雜,共花了13年才審結,高院法官
今下午裁示,為避免審理冗長,此案有4部份案情將分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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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耀昌一審被判判9年,他可以當完苗栗縣長嗎?
如果徐耀昌離職,KMT乾脆叫劉政鴻回鍋來選苗栗縣長收拾他自己搞的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