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arny (蝦米丁)
2015-08-20 14:26:24一個曠課的學生在抱怨,因為考第一名的同學疑似作弊,
所以曠課的同學表示:我不認同,如果他不道歉,不離開這個班級,將持續用曠課來
表達抗議。
老師表示:將把曠課學生以校規處理。
曠課學生表示:我相信校規會主持公道。
如果校評會真的把我退學了,我不排除向更高的單位申訴。
如果曠課的學生相信校規,那麼為什麼不相信校規會嚴逞
作弊的同學呢?反而要用曠課來表達抗議?
作者: olop1234 (olop1234) 2015-08-20 14:35:00
別把復雜的議題無腦的簡化好嗎?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5-08-20 14:36:00
舉例很差
作者:
durg (........)
2015-08-20 14:49:00要捧全真教就直説
這種簡化方式是錯的 你不知道議長在議會權力有多大用你的例子來說 就是你不知道作弊的那個同學如果留在班上會對班級造成什麼樣的傷害
作者: eternalecho 2015-08-20 15:05:00
作弊的後台就學校啊XD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8-20 15:53:00
我笑了 要不要改成幼稚園更有趣
作者:
Roddick (羅迪克)
2015-08-20 16:23:00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