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檢方對11名官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5/08/150827_tianjin_blasts_suspects
新華社說,中國檢察機關依法對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員,
包括11位官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已造成至少139人死亡。
報道說,根據查明的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包括天津
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正廳級)、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
(副廳級、已退休) 等11名官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其它幾名因涉玩忽職守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官員是: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
理處處長馮剛、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副廳級)、濱海新區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曹春波、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 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朱立明、天津海關副
關長兼新港海關關長王家鵬(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正廳級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 李洪峰(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安
監部副部長鄭樹國。
與此同時,檢方還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副廳級)依
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新華社還說,當局依法對提供安全評價報告的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檢測有限公司及相
關人員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立案調查。包括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在內的12名犯
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對在事故中受傷的瑞海公司總經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尚
慶森等2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
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相關人員還包括:瑞海公司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田旺,前法
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經理郭向濱,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經理李雅翔,天津中濱海
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評價師曾凡強。
報道說,中國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將深入調查,檢方和警方將進一步加大偵查力度,對涉
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備注: 前一陣有鄉民說大陸不會對天津爆炸事件糾責,不會對官商勾結嚴懲。
現在新聞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