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是參考,考紀會是橡皮圖章。你看看從古到今被開除黨籍的,「罪名」根本就
是光怪陸離,「罪行」也是大小不一,「罪狀」更是莫名其妙,毫無標準可言。
COCO姐被開除的理由是「選戰期間攻擊連勝文」,是的妳沒看錯,這樣就被開除了。
紀國棟等五人眾被開除的理由是「上談話節目破壞團結」,這樣就被開除了。
張通榮咆哮員警,並被判刑確定,沒事。
林益世插手爐渣生意收賄賂,二審被判6年,沒事。
李朝卿貪污被重判30年,沒事。
賴素如收雙子星100萬佣金,沒事沒事。
連戰這種樹大根深,勢力遍佈全黨,打手走狗鷹犬盤根錯節的,怎麼可能開除?
別發夢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