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fan (龜山下智久)
2015-09-15 23:45:41這是目前的公投法:
1. 有公投審議委員會
2. 提案門檻: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具投票權公民之千分之5 (約9萬人)
3. 連署門檻: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具投票權公民之百分之5 (約90萬人)
4. 有投票率須過百分之50的門檻,公投結果才會成立
5. 只有總統可以提防禦性公投,否則就只能公民連署
這是島國前進版本的公投法:
1.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避免政府黑箱阻擋提案
2. 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1 (約1800人)
3. 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1.5 (約27萬人)
4. 廢除百分之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5. 行政院長也可提公投案,避免朝小野大,行政院可藉公投通過法案
前陣子 島國前進想藉由走完目前公投法的程序 以公投修改公投法
也就是用現有的公投法修公投法
提案前幾個月過了 連署不知道成功了沒
不知有沒有辦法趕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完成
有人有在關心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