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goo.gl/nhg0Na
2.新聞來源︰
民報
3.新聞內容︰
《香港商業電視台》(簡稱商台)9月12日報導指出,中國設置於香港管制港澳地地的中
聯辦主任張曉明指稱,香港無論在回歸前抑或回歸後,皆不施行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行
政長官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之外的「法律地位」。
張曉明9月12日上午與特首梁振英,一同出席一項有關香港基本法的論壇致辭;香港商台
引述張曉明的說法指出,香港政治體制,是中央直接管轄,並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
導;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也可互相配合。他指,行政長官是中央「管治」香港的途徑,有
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法律地位。(換言之,特首這個由中共指派的職位,是無人可
加以撼動的,除非遭撤換)
張曉明說:「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
特別行政區全力運行的核心位置,『位居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的三權之上』,承啟
連接樞紐的作用,這是行政長官履行對中央人民政府應負責任所必需的,也是中央對特別
行政區管治所必需的」。
張曉明指香港不搞三權分立,香港是地方政權,三權分立則建立在擁有完整主權的國家,
對香港最多只有參考價值,不可能適用。《香港有線新聞》引述張曉明的談話表示,知道
這番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要說出來表明態度,不必迴避爭議。
公民黨法界出身的議員郭榮鏗,向《BBC》中文網表示:「香港法院一再指明,香港施行
三權分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機關運行分立,並享有平等權力」。他並指出,立
法制衡行政機關的權力;司法機關確保行政機關的決定合法,所以才會有司法覆核。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不是率先提出,香港並非施行三權分立的中國內地官員首例。2008年,
習近平擔任國家副主席訪港期間,與特區主要官員,當時的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以及終
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等人會面時,習近平就曾發表「三權合作論」,指出行政、立法、
司法機關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2013年,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亦曾撰文,
指香港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
4.附註︰
兩制? 聯邦? 宋施KMTer在幻想甚麼?
黨權至上,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