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5-09-16 09:25:54市政府與1999一律採用不具名就不受理的模式
有沒妨礙人民反映市政的權益呢 說一大堆謊報 是自己說的還是
真的有一堆謊報呢? 就算有謊報? 那不報個警? 匿名也可以查電話來源阿?
逮幾次還有人敢謊報嗎? 搞這樣 是想降低報案率? 大家樂得輕鬆?
還是真的想解決事情為民眾服務? 講那種法條規定 阿不能改嗎?
會降低原本想報案的件數 很多單位多了 h a p p y 下午茶時間
還是大家更想舉發 市政會更好
既然規定市民分派工作給公僕 有諸多條件
那 公 僕 領 市 民 薪 水 是 不 是 也 應 該 多 點 條 件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9-16 09:28:00用了多久了現在才說有問題zzzzzz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9-16 09:31:00謊報跟濫報太多啦 市民200多萬 就給你那幾個人當電話聊天中心喔?沒有用0204收費標準就很客氣了
因為謊報造成的成本你要付嗎?如果有人因為謊報而無法得到及時救援呢?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5-09-16 09:45:00如果有人因為要具名 而放棄反映重大公害?看看搜游老農多happy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9-16 10:07:00連打銀行客服也要先報個信用卡號,有什麼好說的 = =a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9-16 10:09:00有人就是不用常識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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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hawae ( 好 屌 )
2015-09-16 10:12:00你去銀行報卡號會怕別人happy報復? 懂?看看滿街的違停 是反應的人變少還是沒人敢反映連緊茶機關都有洩密了顆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09-16 12:27:00歡迎推動網路實名制 謠言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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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a2001 (pcplayer)
2015-09-16 13:06:00上任前不是有搞fix 1999到現在怎沒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