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扁執政的時候 推行了兩次金融改革 主要有兩個方向
1.將多家小銀行整併為大銀行 以增加競爭力
包括把一些小型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吃掉
避免地方型小銀行常因為政府管理不易 而時常亂超貸製造一堆呆帳
2.主導公營銀行民營化
提高銀行運作效能 且可避免政府伸黑手進入銀行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 這是當時阿扁在清算國民黨的伎倆
像是1就是想消滅國民黨傳統地方派系 削弱農漁會在地方的勢力
至於2則是避免國民黨日後再度執政 又可命令自己人當董事長操控整個台灣的金融
但卻因為太過躁進 且政府主導銀行整併等於完全干預金融秩序
不僅牽連很多弊案、誰想整併誰誰不想被併
又阿扁直接跨過財務部長林全來主導、又和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方向不一致逼得謝最後
下台
變成當時社會都瀰漫一股金融改革失敗的氣氛 如同今天的證所稅
或許覺得阿扁很可惜 方向對了卻因過於躁進
到底當時的金改 現在來檢視是否正確呢?又是否現在看來是成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