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已經說了
要在總統府成立司法改革小組
但我覺得要搭配立法院的部分 看能否效法德國
立一個關於戒嚴時期侵害人權的特別條例
只要是戒嚴當時有當威權打手的
就不適合擔任司法職與重要職位
兩塊可以合起來 對付大法官與一些深藍勢力
而且要抓準時機 立完法馬上發動調查
殺這些深藍威權打手一個措手不及
讓他們來不及搞釋憲與搗亂
調查前要抓出這些人小辦子
然後調查發動後
用法令要求這些人先停職接受審查 審查完無問題才能擔任司法職
以此架空馬狗提的那些大法官
過程搞個幾年 用曠日廢時的調查來折磨這票人
等大法官任期滿了 再提名其他大法官
老的這票人最後有無問題 就不用管了
不過用這類方式是很不得已的
如果小英可以說服這些人
讓他們願意自行離職
那也不必用到上面那種極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