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宇昌案2.0來了

作者: shrines   2015-10-05 17:54:42
※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 引述《kim (@@@@@@@)》之銘言:
: : 幹他媽的,支持者吃一頓飯捐5萬元,
: : 給蔡英文的場合,
: : 竟然也可以解讀成小英賄選場合。
: : 我要去和Yahoo蠢蛆們留言對幹了!
: : 連這種自我安慰空間,
: : 我也不想留給你們!
: 我只能說:「要就快點開始偵辦分案!!!」
: 天底下我第一次聽到「我付錢給政治人物,然後政治人物涉及賄選的」
: 是怎樣??賄選多少?金額負數嗎???
: 啊幹那是不是
: 「還是國民黨好,媽的國民黨賄選是候選人拿給給我,民進黨賄選是我拿錢給他」
: 挖靠~~
: 只要檢察官有任何動作,我立刻去參加洪的募款餐會,然後告發柱柱賄選
: 補個幹
黃智賢的邏輯是,自己捐五萬拿到餐券,
如果自己沒用拿給別人用(例如自己沒空),
那蔡英文就涉及賄選,
因為蔡英文讓第三者免費吃飯,是不是涉及對價關係?
第三者會不會吃了飯就投蔡英文?
所以蔡英文涉及賄選。
結論:人一藍,腦就殘。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5-10-05 18:02:00
A候選人拿B民眾的錢給任意C吃飯 賄選!!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2015-10-05 18:04:00
其實這樣真的算賄選
作者: bahamutuh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5-10-05 18:10:00
那原PO快請我吃一頓五萬塊的餐 吃完我就投蔡英文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05 18:27:00
如果這樣算賄選,那一堆xo團體幫候選人辦的餐會不是一樣賄選?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5-10-05 18:37:00
那馬狗可能已經被關到死了
作者: kil1ua (--)   2015-10-05 21:57:00
還有人覺得妹妹的邏輯是正確的咧 智障果然沒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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